鉴于本矿井地表水、岩溶水、老窑水对矿井构成严重威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必须采取“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1.对老窑水裂隙水,应建立地下水文动态观察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察,进行水害预报。
2.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查明矿井水的来源,弄清矿井水和地下水的补给关系及大气降雨与矿井涌水的关系。矿井开采深度与矿井涌水量的关系,以便采取对策。
3.矿井在本区域采掘时,浅部老窑对矿井的威胁较大,应制订专门探放水措施。
4.本矿井水仓容水容量、排水能力应满足矿井涌水量要求,应设置防水闸门,并备足矿井防水器材。
5.本井巷揭穿破碎地带前,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编制探放水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6.本矿井水文地质变化复杂,容易导致水害,故做好水害预测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7.对矿区内一些低洼易积水的塌陷、裂隙、老窑等可能成为地表水导入井下的通道,应进行堵、填密闭。
8、井下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水灾避灾线路及紧急避灾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