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电缆
电缆型号必须是以M开头的各种电缆,其制造执行标准为MT818.(1-13)-1999。如:煤矿用电钻橡套电缆MZ-0.3-0.53×2.5+1×2.5依据MT818.8-1999标准;煤矿用移动橡套软电缆MY-0.38/0.66〈4~70〉MM2依据MT818.6-1999标准;采煤机橡套软电缆MC-0.38/0.66依据MT818.2-1999标准,采煤机屏蔽橡套软电缆MCP-0.66/1.14依据MT818.5-1999标准等,凡电缆型号不是以M开头,其制造执行标准不是MT818.(1-13)-1999的各种型号电缆均为不合格电缆。如以U字开头的,及注有通用电缆字样的等等均为不合格电缆。如确实看不到型号,可取电缆外皮(或到库房取一段)等进行点火试验,合格电缆一是难燃、二是燃烧速度缓慢、最主要的是离开火源后即自行熄灭,否则为不合格电缆。
2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专为煤矿井下条件生产的不防爆的一般型电气设备。是一种没有采取任何防爆措施用于煤矿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性混合物场所的电气设备。主要技术要求为能防止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及防止水滴垂直滴入。
标志:KY(K:矿用、Y:一般型)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须设置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KY”;小型电气设备可采用标志牌铆在或焊在外壳上,也可采用凹纹标志。
铭牌: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须设置铭牌,并可靠固定。铭牌须包括下列内容:
A.铭牌的右上方有明显的“KY”标志;
B.外壳防护等级;
C.矿用合格证号;
D.其它需要标出的参数;
E.产品出厂日期或产品编号。
铭牌、警告牌应符合JB8的规定,须用青铜、黄铜或不锈钢制成,其厚度应不小于1MM;但小型电气设备的铭牌、警告牌厚度可不小于0.5MM;微型设备的铭牌、警告牌可采用涤纶制成,并可用耐老化的压敏胶粘贴,也可将铭牌、警告牌直接成型于外壳上。
其它型号如S型、SL型变压器等,绕线式电动机,提升绞车的电阻,交流接触器,高压换相器等都不是矿用一般型设备。如确实看不到型号,井下主要有油浸变压器,高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等为矿用一般型设备。
3提升绞车
常用绞车型号
KJ型:如KJ1×2×1.5-30K-矿用J-绞车(卷扬机)1-1个滚筒2-滚筒直径2米1.5-滚筒宽度1.5米30-传动比。
JT型:如JT800×600-30T-提升800-滚筒直径800毫米600-滚筒宽度600毫米30-传动比。
JTB型是在JT型的基础上改为防爆型B-防爆型
JTP型是在JT型的基础上改为盘式闸P-盘式闸
JTK型是在JT型的基础上改为块式闸K-块式闸
JKM型多绳摩擦轮提升机:如JKM-2.8/4型M-摩擦式2.8-主导轮直径2.8米,4-4根钢丝绳
提升绞车制动系统分为块式制动(K)和盘型闸式制动(P)。绞车的监察主要注意保险闸(也叫安全闸)与电机的联动,电机断电保险闸是否自动断电,断电后是否能可靠闸住。注意各种保险装置发生作用时,电机是否能自动断电,保险闸是否断电制动。在监察中可单独给保险闸供电,人为使保险装置发生作用,保险闸是否自动断电,断电后是否能可靠闸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