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措施:
(1)工作面初次放顶由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经理、生产技术科、安全科和调度室有关人员,及采煤一队队干一同组成放顶工作小组,每班必须有小组成员在现场指挥,检查放顶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重大冒顶事故的发生。
(2)小组成员组成
成立初次放顶领导小组:
组 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成 员:各个科室管理人员
二、技术措施
(1)所有支柱必须见顶见底,严禁掺打在浮煤、浮矸上。
(2)强化工作面支护质量,特别是新掺打的支柱及密柱质量,现场值班队干和安瓦员严格现场管理,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班班强化支护质量,值班人员和安瓦员严格督促检查,防止出现顶板台阶下沉和缓慢下沉。初次放顶期间,若工作面顶板破碎,压力大,采面执行“见五回一”,即4~5排控顶,以保证放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3)当顶板活动剧烈时,采面所有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同时撤出采面至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必须先由值班队干和安瓦员共同进入采面观察顶板和支护情况,确认无安全危险无误后,才准职工再进入采面恢复作业。
(4)回柱前,必须清理好安全退路,并保证退路畅通无阻;回柱工上下两侧必须保持有护身支柱。采用回柱专用长柄单头回柱和钩取支柱。
(5)严格坚持先掺后回原则。新老密集支柱之间的距离不超过5m。
(6)回柱必须从下往上进行,且一人回柱必须有一人观察顶板。
(7)对于坚硬顶板的工作面初次放顶有困难时,要进行人工强制放顶使部分顶板先冒落,逐步达到顶板全部冒落。
(8)采空区采用人工强制放顶全部垮落法处理时,必须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9)回“死柱”的要求:
1、用长柄单头使劲敲击“死柱”的柱筒,严禁敲打三用阀,若无法取出支柱,要先打好临时支柱,然后用挑顶或卧底的方法回撤。
2、回柱人员必须随时观察作业区域的环境,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四、初次放顶工作只有在确认回采工作面采空区顶板冒落高度达到1.5倍采高的区域超过80%,并经矿验收合格后方可解散。
五、此措施未涉及处仍按《该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领导小组成员在该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必须根据初次放顶跟班安排表到现场跟班,掌握初放工作进展情况和现场顶底板、支护安全状况,督促本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及时解决初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由组长及时召集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以保证初放工作安全、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