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存在问题的通报》,进一步强化施工项目部和监理机构的管理,确保矿井施工的安全建设,我矿将开展一次针对矿井施工项目部、监理机构管理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矿专项检查督查顺利开展,扎实抓好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本矿决定成立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 长:李晋生
副组长:李 强 郝存义
成 员:崔和平 崔 峥 樊海路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专项检查工作,收集各职能科室检查情况,宣传、总结、上报。办公室设在矿安监部,电话—8081506。办公室主任:侯广清(兼)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存在问题的通报》,确保我矿各项工程能够安全顺利施工。通过开展针对矿井施工项目部、监理机构管理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项目监理的认识,做实监理方建立责任,落实施工方主体责任,提高我矿管理水平。
三、检查内容
(一)施工项目部
1、施工项目部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装备,是否建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是否设立安全、工程技术、质量等专业管理部门,有没有专人、专门的机构负责施工区域“一通三防”工作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项目部是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安全设备,管理、技术人员能否满足安全施工和编制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需要。
3、施工项目部是否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负责对安全施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后,要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4、施工项目部是否落实施工人员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新工人安全培训教育不得低于一个月,入场安全培训不得低于一周)。
5、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作业规程以及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
6、施工项目部是否落实班前安全碰头会制度、安全周例会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制度等。
7、施工项目部是否实行外出请假制度(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离开晋城1天以上必须按照附表要求向县(市)煤炭工业局、兰花公司进行书面请假,并将外出期间的安全责任进行委托,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监理单位
1、派驻项目经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身体条件能否胜任煤矿工作,现任的年龄超过60周岁的监理是否有身体条件证明。
2、是否具有健全安全监理制度、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否进行了考核。
3、是否制定、审核《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节》等监理技术文件。
4、项目施工时,现场是否一直保持一名以上监理人员。
5、是否有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进场材料检验报告。
6、是否执行外出请假制度(监理总监离开晋城1天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离开晋城3天以上,必须按照附表要求向县(市)煤炭工业局、兰花公司进行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实施步骤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自查阶段
各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本专项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采取逐一检查的方式,对本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填写专项检查表(见附表)交到专项检查办公室,检查过程中发现未达标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单,并作为施施工项目部月度考核的依据。在限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将予以相应处罚。
(二)公司专项检查组组织检查
公司专项检查组对我矿相关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组织检查,根据本专项检查内容一一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组织专门的检查汇报会议,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达标项目,在会议上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在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完成整改后,就整改情况再组织一次复查,对未能按照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将予以相应处罚,并督促其完成整改。
(三)检查总结
专项检查结束后,专项检查办公室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要详细写明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好的办法,以正式文件于2011年11月20日前上报总公司专项检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