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概况:
中央回风石门避难硐室位于中央回风石门第L02号交岔点以南东侧17930㎜(中—中)。主要目的是按照“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要求,当放炮或煤层发生有声或无声突出征兆时,便于施工人员避难所用。
该硐室属岩巷施工掘进断面为B(掘)*H(掘)=3240*2620㎜,S掘=7.36m2;净断面为B(净)*H(净)=3000*2500㎜,S净=7.125m2。腰线距巷道底板为1000㎜。工程量为4500㎜。巷道采用锚网喷联合支护,喷浆厚度为120㎜。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地点主要有电缆及风筒,其对面为风水管线。施工前要将施工地点前后30米以内的电缆放入水沟内并用大板盖好,同时将拨门处的风筒往上吊挂,风水管线用大板掩护好,以免被放炮崩坏。
三、施工方式
采用人工打眼放炮掘进,人工出货,1.5吨固定式矿车运输,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一次成巷的施工方法。
施工工艺流程:安全检查→打眼→放炮→安全检查→临时支护→出货→ 打顶板锚杆→打帮锚杆。
四、支护方式及支护质量要求
1、 超前、临时支护采用戴帽点柱做临时支护。
2、本工程采用锚网喷的永久支护方式时,锚杆选用Ф20㎜金属等强锚杆,L=2200㎜锚杆的间排距为 800*800㎜,锚固长度为1300㎜,药卷使用1卷K2335和3卷Z2335树脂锚固剂,锚固力不低于7吨,金属网为Ф6㎜@100*100㎜,压板为120*120*10㎜金属钢板,喷浆厚度为120㎜,砼强度等级为C20。
3、永久支护的质量要求
(1)、锚杆要紧贴金属网及岩面,间排距为800×800㎜,误差不得超过±100mm,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角度不得低于75°,锚杆露出托盘小于50mm,托盘螺帽安装必须确保扭力在100N*M以上。初喷砼必须在30mm以上。
(2)、锚杆拉力:顶、帮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7T。
(3)、金属网搭接长度为100㎜,间隔300㎜用12#双股铁丝进行联网。
(4)、金属网必须紧贴岩面,如遇有局部掉顶,必须先喷浆支护顶板,然后紧贴掉顶部位按设计要求打支护锚杆进行支护,按照巷道净尺寸要求对掉顶部位进行造型,使巷道整体达到设计要求。
(5)、喷射混凝土料的配合比采用425#普硅水泥:中粗砂:石子(粒径5~15mm)=1:2:2,在地面进行配比;喷浆前或二次喷浆面必须彻底冲洗巷道岩面,喷浆时必须保证喷浆厚度,喷浆后要每天坚持对后边所施工巷道的洒水养护工作,喷浆部位每班洒水不得少于1~2次,并坚持洒水不少于14天。喷射混凝土支护巷道规格偏差的规定:巷道中心线至任一帮距离偏差0~+150;腰线至顶、底板距离偏差0~+150。
(6)、临时支护紧跟迎头。
五、安全措施
(一)、顶板管理措施
1.施工期间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随时找净迎头顶、帮的危岩浮矸,作业时采用长度不小于1.5米的钎子或长柄工具,由外向里、从顶到帮的顺序进行敲帮问顶,找顶时要有专人监护顶板,以确保安全。
2.锚网支护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排打齐顶板锚杆。锚杆与围岩应保持不小于75°夹角,不得沿裂隙面布置,不许穿皮。
3.加强顶板管理,严禁空顶作业,严防顶板冒顶事故的发生。如遇断层、构造等原因冒顶时,必须待顶板稳定或漏成尖顶状后,用不燃性材料充填接顶。接顶前必须备齐材料,清理好退路。 同时必须对冒顶区瓦斯浓度进行监测,浓度超过0.8%时,严禁人员上去接顶作业,待采用通风稀释,浓度降到0.8%以下时,接顶时要有专人监护顶板。队干现场盯班。 冒顶区成巷后要标明冒顶区的位置和高度。
4.如果迎头遇构造超前片帮抽顶,可以采用撞楔法施工,超前加固顶板防止片冒。其加固方法:采用1.5米长的圆木或2吋钢管撞楔从迎头第一棚空儿向迎头第一棚梁上方楔进,每间隔0.3米一根,超前楔进0.8米,充分控制顶板,防止片冒。
(二)、放炮及火工品管理措施
1.严禁在残余炮眼内继续打眼。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施工时设专职爆破工和瓦斯检查工。
3.装药前必须用压风扫眼,装药时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4.放炮时必须采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跳段使用。炸药采用煤矿许用三级含水炸药。且采用正向装药爆破施工。
5.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粘土炮泥封实。严禁无炮泥爆破和全部以水炮泥代替炮泥爆破。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执行。
6.爆破前要把迎头工具、设备撤出并掩盖好,放炮母线和連接线、电雷管脚线和連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远离带电导体悬吊好。迎头向后30米巷道内必须洒水除尘。爆破后及时将探头拿到设计位置悬吊好。
7.放炮要使用专用放炮电缆。爆破电缆与动力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帮,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电缆必须挂在动力电缆的下方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8.爆破时,放炮地点设在避难硐室内,避难硐室距迎头不得少于100米。警戒人员必须由班、队长亲自派人警戒,没有得到班、队长通知不得撤回。警戒地点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放炮警戒位置主要设三处:即第L02号交岔点往北80米;回风井底车场第十三号交岔点;第L01号交岔点各一处。
9.放炮后待炮烟排净,先由瓦斯检查工、爆破工、班队长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残爆、顶板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10.爆破前及时打开喷雾,爆破后必须洒水灭尘。
11.发爆器采用MFB-200型。通电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把钥匙或把手取下,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15分钟后,才可由外向里沿线路查找拒爆的原因。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执行。
12.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
(5).工作面风量不足。
13.炸药、电雷管必须分装分运,炸药装在工作面专用的炸药箱内,放置在警戒线以外、顶板完好、无淋水处,并远离带电导体。迎头放炮时由生产队派人看管,其它时间由放炮员看管。电雷管则采用小木箱装好,由放炮员随身保管。放炮员必须现场交接班。
14.帮部锚杆滞后迎头4排。严禁放炮。
15.放炮最小抵抗线,岩巷不小于3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