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井下运输路线中轨道的岔尖须进行氧电焊作业处理,故制定如下措施:
一、 施工时间:
二 、施工地点:主运输大巷(首采区的半煤巷禁止使用此措施)
三 、技术负责人:
四 、安全负责人:
五 、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氧电焊作业规程》。
2. 搬运或运输材料时,运输工具必须能承受器材的重量且放置平稳,必需对器材加以固定,搬抬器 材前,应先清理现场道路上的杂物,以 防器材滑落或摔倒伤人。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运送到指定地点。
4. 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在井下施工点附近20米范围内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20米范围内无瓦斯积聚现象方可施工。
5. 清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且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现场至少备两个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器材。
7.采取措施防止火花溅落在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人员身上,必要时停止作业。若有运送雷管、炸药的人员,车辆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
8.搭接电源时,搭接点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接点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9.搭接电源时,必须执行断电后验电放电制度。
10.作业完成电气设备必须恢复防爆性能,应反复检查现场1小时后无异状方可离开。
11.各气瓶相距5米以上,距明火点10米以上。
12.气嘴严禁沾上油脂油污,不得对有压力油管式部件直接作业,作业时应将油和压力释放。
13. 作业过程中应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作业情况应随时报告调度室。
14.焊条头、废料件不得乱仍,应就地放置,离开时及时清理送入废料堆
15.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执行。
16.本措施一试四份,分别交生产技术科、安全通风科、调度室、机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