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时间:2009年2月 日至2月 日
二、施工单位:生产准备队
三、施工负责人:王华卫
四: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施工人员和监管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备案。由施工负责人把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贯彻到每个职工,责任落实到人,要求施工人员自觉做到自主保安,确保21卸载坑气割工作安全顺利如期地完成。
2、氧气瓶、乙炔瓶必须配戴瓶帽并分趟入井,水平巷道由人工抬运,抬运时施工人员要轻搬轻放,严禁撞击。
3、施工前,由安检大队派瓦斯检测工测量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21卸载坑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施工,施工时施工地点必须在规定位置悬挂瓦斯便携仪。
4、施工前,救护队派救护队员携带两瓶干粉灭火器和专用洒水工具在现场监护,安检大队派专职安检员现场监护。由通风队负责保证施工场所的正常通风。
5、施工前,由生产准备队负责将21卸载坑周围10米范围内的浮煤、易燃物、杂物等清理干净,架设专用洒水管路,派专人喷洒水。
6、施工前,生产准备队必须先检查减压器、气管、割具等的完好情况,有无漏气情况,要防止氧气带沾染油脂。施工负责人必须监督做到随用随收。氧气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并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作业前,按照卸载坑上口尺寸(长:12米;宽1.5米),横向铺设两根长2米的11#工字钢用来作为割除曲轨后的起吊梁。开始气割前,每根工字钢上各挂一个3吨手拉葫芦,将曲轨绑牢固后再进行气割作业。曲轨割完后,再割掉拖轮的紧固螺栓,将拖轮卸掉。
7、施工地点,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进风流侧。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要大于10米,在布置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必须栓紧绑牢,以防瓶倒。
8、气割工必须劳保用具齐全,着装严谨,不得穿着有破口的棉袄操作。
9、气割工作开始和结束后都要及时向安质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结束两小时后再次报告。
10、在气割施工时,要及时对气割火花多轮次洒水灭火,随着施工地点的移动,对后段做好补充性洒水灭火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11、如果需长时间对某一金属部位气割时要求20分钟停一次,在气割点的两侧金属体浇水降温至常温时,再进行施工,结束后再次浇水降温至常温。
12、工作结束后,安检员、救护队员,生产准备队专职灭火人员再等至少2小时,观察现场是否有火情出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3、本措施未及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14、安全管理科严格按本措施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