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1机巷掘进工作面属高瓦斯、严重突出危险区作业。目前,采用卸压槽防突措施,设计4排84个孔,孔径φ75mm,孔深9.0m,经效检,指标合格后允许循环进度3.5m。但由于巷道地应力高、瓦斯压力高,采取超前卸压钻孔后,仍频繁出现指标超标现象,为了进一步强化防突措施,有效治理瓦斯,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11081机巷掘进工作面试验浅孔瓦斯抽放措施。
一.试验方案
1.11081机巷采用卸压槽+浅孔瓦斯抽放防突措施,其中:1)瓦斯抽放孔2排12个孔(C1—C12),第一排2个均距巷中650mm,第二排10个,间距400mm;2)卸压槽钻孔2排34个孔(1—34),间排距300×300mm;3)强化卸压钻孔1排9个孔(B1—B9),间距400mm。以上所有钻孔孔径φ75mm,孔深9.5m(掘进投影方向),措施孔控制巷道轮廓线外3m。详见附图。
二.试验小组及安全措施
2.现场施工时,1)先施工瓦斯抽放孔12个,使用胶囊封孔器封孔后固定抽放;2)施工卸压槽钻孔34个,根据施工情况,使用胶囊封孔器封孔后轮换抽放,每个孔抽放时间不小于30min;3)最后施工强化卸压钻孔9个,根据情况可以适当进行抽放。开始抽放时,由掘三队负责通知11151泵站司泵工(泵房电话:6143)。由司泵工负责开启抽放泵,并正常巡回检查、观察测数。
3.掘进抽放系统负压不得低于15kpa,如因11151采面浅孔抽放同时进行抽放影响时,应适当延长抽放时间;如经检查有管路漏风、堵塞问题,由掘三队负责及时处理;如瓦斯抽放泵运行或泵房及回风道内5m范围内管路的问题,由通防队负责处理。
4.胶囊封孔器封孔前,将钻孔2m范围内的煤粉进行清理,封孔应封严,杜绝明显漏气现象,否则,应采取编织袋包裹或黄泥填堵等办法进行处理。
5.待全部钻孔施工结束后,保证固定抽放钻孔抽放时间(在正常状态下)不少于3小时的情况下,方可停止抽放,即在安排专人通知11151泵站司泵工后,关闭车场处的控制阀门,并回收胶囊封孔器、抽放连接胶管等,妥善整理或保存,并将抽放分支管用皮封头封堵,防止进入煤屑等杂物,影响使用。
6.效检孔布置3个,间距1.3m,孔径φ42mm,孔深7.5m(掘进投影方向),控制巷道轮廓线外2.5m。效检指标采用瓦斯解吸指标△h2,临界值为200pa。当△h2<200pa时,工作面消除突出危险,允许掘进3.5m;当△h2≥200pa时,工作面仍有突出危险,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后,进行再次效检,直至指标合格,消除突出危险,方准掘进。
7.采取补充防突措施时,根据超指标孔的位置及实测指标情况,由效检员根据补孔原则,现场采取补孔措施。
8.通防队定期巡回检查抽放管路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9.掘三队应安排跟班队干负责现场组织,保证钻孔施工质量、抽放封孔效果及抽放时间,协调处理遇到的各种情况。
10.试验期间,掘三队必须坚持放炮掘进,并严格按放炮作业规定落实各项措施,人员做好防护。同时,做好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工作,保证压风自救系统24小时有风,否则,不得从事掘进、打排放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