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队2007年度设备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检修任务顺利完成,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 根据工作任务,下井前备齐各种常用工具、备件、仪器、仪表及安全防护用具等;
2、 整个检修过程必须有一名班队长以上干部现场指挥、协调,并负责现场的安全及措施的贯彻执行及监督检查;
3、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遵守“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将停电措施带至工作现场,并严格执行;
4、 现场负责人必须将检修工作明确分工,并委派一名工作负责的且持有电工操作证的人员负责联系停、送电;
5、 严禁带电进行检查、检修、维护、调整等电气作业;
6、 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严格按停、送电制度进行,即:停电、检查瓦斯浓度小于1%、验电、放电、装设保护接地线、闭锁、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设专人看管;
7、 检修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清点人员、检查设备内有无遗忘工具,拆除短路接地线、清理现场,确认各项工作无误后再取下标志牌,派专人送电,送电时操作人员要先进行试送电,确认设备运行正常时,方可送电工作;
8、 严禁用低压验电笔检验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
9、 所有参与检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此措施,并持证上岗;
10、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科室审批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