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量仪器、测绘工具、测绘材料是国家和企业的财产,是地测人员工作的武器和装备,每一个地测人员都必须珍惜爱护它们。
2、测量仪器是一种精密仪器,必须由观测员使用和管理,并定期对仪器进行检修和校正。
3、测绘工具按科内分工由各工作人员负责使用和管理。
4、以科为单位按年度制定计划经矿领导批准购制测绘材料,并制定统一测绘材料购进使用台帐,按使用对象一月下发给各工作员进行登记使用,并以季度检查矿新需制、绘描、晒图纸张数的实际用量和存量是否符合购置量。
(1)绘图纸和计算纸以及铅笔、橡皮、刀片等由绘图员保管。
(2)各种记录薄和记录表由记录员保管。
(3)晒图纸和晒图机具由记录员保管。
(4)描图纸由描图员保管。
(5)各种计算表由计算员编制和保管。
5、50米鉴定钢卷尺,在每次测量工作结束后,必须由观测员和记录员进行防锈保管。
6、各种绘、描、晒图纸必须按其各其特点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管。
7、地质罗盘由地质员使用保管。
8、塔尺、花杆、小平板、丁字尺、悬挂罗盘等其它用具由内业人员保管。
9、建立测量仪器和测绘工具登记台帐。
10、每个工作人员(科员)对测量仪器和测绘工具及绘测材料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
(1)不允许将测绘工具转借、丢失和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2)测绘材料必须是本矿测绘使用,如私用和用于矿外,必须由其保管者进行加倍赔偿。
(3)测量仪器无权外借,不允许其他外单位及私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在不影响本矿地测工作的前提下,经由矿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但必须由观测员和仪器同行。
11、地测科人员调出时,必须办理使用权和工具及材料移交手续,如短缺、丢失、损坏必须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