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1501综采工作面各生产系统已安装完毕,已具备生产条件,为确保试生产期间的安全、工程质量达标,制定措施如下:
二、试生产时间:2011年5月27日早班至试生产结束
三、施工负责人:三班班长
四、施工方法及顺序:
检查所有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清理工作面杂物→运输设备逐台送电试运转→运输系统进行试运转→送煤机冷却系统水→煤机空运转→煤机割煤→移架→推工作面运输机。
五、主要安全措施:
1、所有工作人员到现场后必须做到先检查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工区汇报。
2、试生产前,必须按照设备完好的标准对工作面及两道的机电设备逐台进行检查,逐台送电试运转。一切正常后,方可全部送电,联合试运转。一通三防、综合防尘设施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能正常使用。所用安全设施必须齐全且能正常使用。
3、施工负责人、支架工及支架维护等要重点对支架完好情况、联接销子、液压系统等逐架进行检查,并对顶板煤壁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煤机运转前,应将工作面内所有多余材料、设备等回收运出工作面,并安排专人清理机道,确保煤帮没有金属物件、杂物。人工清理机道时,煤机、运输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设专人看管。清理人员必须站在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
5、割煤前,必须经矿职能部门对工作面进行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生产。
6、割煤时,应先打开煤机冷却系统和内外喷雾,然后再给煤机送电。空转5分钟后一切正常,方可进行割煤。
7、割第一刀煤时,煤机速度控制在3m/min以内,煤机身上下5m范围内除煤机司机外严禁有其他人员。煤机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密切注视煤机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停煤机、运输机进行处理。割煤至上下出口5m时必须放慢速度(速度为1m/min),割出的锚杆、网必须及时停煤机、运输机捡出。
8、割煤时,工作面采高严格控制在1.8m左右。人员需到煤壁攉炭时,必须先停止工作面煤机和运输机并闭锁。
9、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瓦斯员的管理,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停止割煤。
10、试生产结束后,必须经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挂安全运行许可证,方可转入正常回采。
11、其他事项按《1501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执行。
单位:综采工区
编制: 单位负责人:
2011-5-26
生产技术部:
安监部:
生产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