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井下变电所处于副井井下垂直、水平主要交通线,往来车辆、人员较多,情况较为复杂,井下施工队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警戒和监督;施工人员作业时,井下施工安全工长要及时提醒和警戒,注意保持安全距离;施工时与小矿车等机械、设备的安全距离不能完全保障时,提前由警戒人员通知,暂停施工,待机械设备完全通过后再恢复施工;
二、井下施工人员及时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井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三、在井下巷道行走时,尽量不要挟带长把工具(诸如铁锨),若因工程需要必备时,带队工长在下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指导,提醒挟带长把工具的人员在井下行走时要注意不要触及架空电的电线电缆,以防触电等危险的发生;在井下行走或施工时,安全员要注意观察和提醒,确保安全;
四、装饰用切割锯等小型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严格按井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2、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效验;
(2)现场施工用低压设备及线缆,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工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剔凿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睛。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防止误合闸;
(8)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9)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0)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
(11)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四、井下所用材料,负责运输人员要服从矿相关单位统一调度安排,在装料、接料过程中按要求进行操作;注意行车安全,装卸料时,要在矿车停稳,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