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五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特制订如下矿井防灭火措施:
一、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 1、改进采区巷道布置,缩短通风网路,积极推广应用均压通风技术和使用阻化剂,防止采空区漏风着火。
??? 2、 加强巷道维修管理工作。主要回风巷严禁失修,回风巷道一般和严重失修率降到颁部标准以下,以确保足够的通风断面,降低风阻;减少老空区的漏风。
??? 3、通风部门设法降低风阻,减少老空漏风,确保风流稳定。要正确选择风门和风窗的位置,避免增加采空区漏风压差。
??? 4、 加强通风管理,要经常根据采场变化和采、掘工作面的变动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合理分配风量。
??? 5、加强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和管理工作,减少跑漏风,提高有效风量率。回采工作面在采完之后45天之内必须全部撤出设备和支架等,并进行永久性封闭。如因故不能及时封闭时,则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老空、密闭,要定人、定期观察分析气体成分。做好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通风区每旬一次对密闭、回采面上隅角、回风巷,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成分、气温、水温进行观测,并作好记录。
??? 6、定期由通风区对下列地点的空气取样送局救护队进行化验分析。
???? a、南高余采区回风石门??????? b、-70m北翼回风巷
????? 二、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 1、井口防火措施
??? (1)进回风井口(包括南高余斜井进风口)附近20米内禁止吸烟、生火或利用火炉取暖 (经矿长批准,北翼回风井和南高余风井机房可用防爆式电暖气取暖),不得堆积干柴、木板等易燃物品。
(2) 地面副井口(进风井)附近要有一间简易消防材料库,库内应备有10个泡沫灭火器、铁锨10把、镐10把、胶质水管200m,此处离沙堆较近,调运物资方便。另外地面消防水池要与地面生活用水管路联通,平时用阀门隔开,救灾时打开阀门。
2、井底车场的防火措施
??? (1) 在-70m并联风道、南高余轨道斜井底车场设消防材料库,配齐下列物品:
???????? 木板 : 6m2
?????????? 砂 : 1 m3
?????????? 砖 : 1000块
???????? 铁锨 :10把
?????????? 镐 : 10把
泡沫灭火器: 10个
????? 水桶: 6个
??? 胶质水管不少于200m(并配备变头10个)
??? (2)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或电炉取暖,井口和井口房附近20米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口周围和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上述工作,要按《煤矿安全规程》223条的规定执行,并严格审批手续。
??? (3) 井下不用的坑木(包括老料)和废旧皮带等易燃物品,及时清理升井。
??? 3、井下各类硐室的防火措施
??? (1)在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易燃物品,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及时运到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