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燃煤煤源复杂,煤质变化较大,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要求磨煤机能适应各种煤源,为防止燃煤煤质原因造成磨煤机运行煤量大、风量低、磨煤机过负荷,保证磨煤机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磨煤机运行方式按规程“8.1.8燃烧器运行要求”执行(如下):
1) 锅炉在任何工况下,炉膛总风量不得小于30%BMCR;
2) 任一煤粉喷嘴切除后,煤粉管道必须进行吹扫;
3) 锅炉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RB,炉负荷处于50%MCR以下时应投微油油枪;
4) 一次风喷嘴运行规定(推荐值):
a) 当锅炉负荷≥80%ECR时,1-4层一次风喷嘴运行(四台磨煤机运行)。
b) 当锅炉负荷≥60%ECR时,1-3层一次风喷嘴运行(三台磨煤机运行)。
c) 当锅炉负荷≥35%B--MCR时,1-2层一次风喷嘴运行(两台磨煤机运行),并可根据情况投微油油枪助燃。
d) 当一次风喷嘴运行层数为3层时,应尽量投运彼此靠近的3层一次风喷嘴。
5) 当锅炉负荷<35%MCR必须逐步投入微油油枪助燃。
6) 当负荷达240MW左右时,可根据煤质、磨煤机出力及燃烧工况确定是否投运第四台磨煤机。
7) 根据磨组运行情况,调节一次风与燃烧量匹配,一次风速不能太低,以免引起煤粉管道堵粉。
2、机组负荷≤200MW,三台磨煤机运行时,由于煤质差,当锅炉总煤量大于125t/h时,应及时采用四台磨煤机运行方式。
3、机组负荷≤200MW,四台磨煤机运行,当煤质好转,锅炉总煤量小于120t/h时,根据磨煤机渣量情况应及时停磨,采用三台磨运行方式。
4、机组负荷≥280MW,煤质差,当锅炉总煤量大于165t/h时,应启动第五台磨煤机,采用五台磨煤机运行方式。
5、倒磨运行后要及时调整磨煤机入口一次风量和辅助风档板开度,防止磨煤机出口粉管堵粉和炉膛结焦。调整一次风机和送风机出力,保证磨煤机入口一次风量不小于50t/h,调整燃烧稳定,保证磨煤机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6、倒磨燃烧不稳火检摆动大时,应及时投入油枪稳燃。运行过程中要加强运行监视和调整,合理配风,保证最佳的风煤比,提高锅炉效率。
7、加强锅炉结焦情况的检查和对渣斗落焦工况的监视,及时进行捅焦和挤渣工作,必要时及时联系机械维修部配合捅焦。
发电部
201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