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中变电所由于安装照明灯、吊挂电缆需要用冲击钻进行作业 ,为保证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本次施工现场负责人:苗元起
冲击钻操作人员:
施工时间:9月18日至9月20日
施工地点:井下中央变电所
非专职电气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施工人员必须劳保设施佩带齐全。
冲击钻的操作手柄及工作中和人体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其外壳必须可靠接地,完好无损。安排专职电工进行接线工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所有带电裸露部分必须包扎严密,电缆悬挂走齐。
施工前,瓦检员必须先检测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3%时,严禁冲击钻作业,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施工期间瓦检员必须不间断检测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0.3%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只有待瓦斯浓度降至0.3%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施工时当巷道内无风、微风、风向逆转时,必须停止冲击钻作业并切断电源,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可靠。电源自动开关手把断开后,必须设专人看管,手把的闭锁在停止位置要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代替送电。
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打接地、最后接触带电体的制度。
施工人员严格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必须一人操作,另外两人监护,施工人员必须切实搞好自主保安工作和互保联保工作,对所用的工具要放稳,传递工具时要互叫互应,不准乱扔,需登高作业时,要有可靠木梯,必须掩护牢固安全可靠,并设专人看护木梯,防止木梯滑移或侧翻。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确认所有的作业结束后,拆除禁行标志牌,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保证轨道畅通,撤离施工人员。
每项工作进行前,必须经现场责任人进行安全确认,只有在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该项作业。
安康部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本安全技术措施的严格落实。
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井下使用非防爆电器的安全规定及有关技术作业规程执行。
本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生效,施工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所有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措施并签字,严格按本安全技术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