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井口附近、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形成灾害的一切非控制燃烧,矿井火灾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认识矿井火灾发生的原因及其对煤矿生产所造成的危害性这两方面,有利于提升煤矿生产中安全管理的敏锐性。
一、发生矿井火灾的原因
根据发生火灾的原因可以将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两大类;
1.内因火灾亦称煤炭自燃火灾,是指煤因氧化产热而自然发火产生的火灾;
2.外因火灾又称外源火灾,是指外部热源源如明火、机械冲击与摩擦、电流短路、静电等引燃可燃物造成的火灾;
内因火灾是矿井火灾的主要形式,它约占矿井火灾总数的90%;外因火灾虽然发生次数较少,但造成的灾害程度最严重,国内外有记载的重大恶性火灾事故,90%以上属于外因火灾。
二、矿井火灾对煤矿生产的危害性
1.矿井火灾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
矿井火灾会烧毁大量的煤炭资源和设备;产生大量的高温烟流和有害气体,严重危及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常诱发瓦斯、煤尘爆炸,进一步扩大其灾难性。我国每年都有多起矿井火灾恶性事故发生,给矿井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近年来我国广泛采用综采放顶煤开采技术,在瓦斯治理中大力推广瓦斯抽放技术,在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和瓦斯涌出量大大减少的同时,造成采空区遗留残煤多、漏风严重,使得自燃火灾发生频繁。
2.矿井火灾已成为制约煤矿安全生产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今年来我国国有重点煤矿每年因火灾而封闭的工作面近百个,每年因封闭工作面造成的冻结煤量都在千万吨以上。封闭工作面常使上千万元的综采、综放装备被封闭在火区中,大量的煤炭因火区而冻结,合理的开拓部署和开采顺序常被打破,给矿井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事故隐患。
此外,随着大量机电设备和新材料在井下的广泛使用,矿井外因火灾也呈增长趋势,外因火灾发展快、火势大,一旦发生危害特别严重。许多矿井火灾与瓦斯灾害并存,矿井面临更为严峻的安全形势。因此,矿井火灾防治的责任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