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矿井提升的安全运行,使全矿设备正常运转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付井提升机: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绞车司机每班对过卷装置、制动装置、限速装置、信号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
3、提升机提升速度不得超过2.8m/s。
4、提升绞车必须装设深度指示器、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的警铃与不离开座位即能操纵的常用闸和保险闸,保险闸必须能自动发生制动作用。
5、每班开动绞车前,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衬板及绳槽磨损情况是否正常。
6、绞车操作时,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监护司机认真监护,操作司机手不离把,精神集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绞车运行过程中,巷道内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8、每班检修工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发现断丝,变形拉伸严重的必须停止运行。
7、我矿现处于停工停产阶段每班只有一名司机,暂且监护司机有:机电队长、机电科长监护
二、斜巷人车:
1.斜巷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坐在设有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做手动落闸试验然后放一次空车。
2.乘车人不得与跟车工同排乘座,开车前必须将车门防护链挂好。人身任何部位及携带的物件严禁露出车外。人车在发出信号后、行驶中和未停稳时,严禁抢上抢下、严禁嬉闹。
3.斜巷人车必须使用斜井泄漏通讯系统,或其它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可靠通讯系统。
4. 斜井人车每次启动前,跟车工必须发出车准备开车示警方可打点行车。每次打点停车后,押车工发出车一停稳可以上下,人员才可上下人车。
6.副井口悬挂乘人规定和站名标志,乘人数量必须按乘人规定乘坐,严禁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