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在生产过程中, 必须保证矿井正常通风, 不得任意停电停风。因计划检修和停电等原因造成矿井停止通风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如下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
1、 矿井成立停电停风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技术负责人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调度主任, 矿调度值班员、各班队长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撤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方案和减少无计划停风管理办法。
生产矿长:负责清点井下各工作面地点的人员数量,做到每次临时停风停电后安全撤人,恢复通风后按措施组织恢复生产;
安全矿长:负责落实监督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机电矿长:负责井下和地面电气设备的完好,安排查找和处理电气设备故障;机电队长协助机电科搞好供电及临时出现的故障处理工作,
调度主任:负责将领导小组的命令正确地传达给值班调度员,将井下情况及时报告领导,
通风科:负责制定瓦斯排放措施;通风队长负责现场排放瓦斯工作, 落实临时停风打栅栏、挂警示牌, 组织现场恢复通风和瓦斯排放工作。
3.凡属电网突然停电导致矿井停电停风,调度室必须及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达各自的岗位。
4、因计划停电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停电作业。
5、安全技术措施
临时性停电停风分为局部性停电停风、区域性停电停风和全矿井停电停风。
(1)局部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发生局部性停电停风,当班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负责立即撤出人员后打栅栏,挂禁入牌,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报告;跟班领导和班长必须立即将掘进工作面的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清点人数,不得擅自或个人单独行动,撤到指定地点后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停电停风工作面是否进行瓦斯排放, 通风科负责安排有关单位和人员按措施执行。
(2)区域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除按“局部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外,按进风至回风的线路顺序逐个排放工作面瓦斯,严禁同一个区域两个地点同时排放瓦斯。
(3)全矿井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电网停电后,矿调度值班主任,机电矿长了解停电原因和时间、来电时间,并向矿总工程师或值班矿长汇报。
2)电网原因或地面配电所故障以及两台主要通风机均不能正常运转等导致全矿井停电停风,矿总工程师及时通知主扇司机立即将防爆门和回风井打开,进行自然通风。
3)受停电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中。井下通知撤人顺序为:第一、采掘工作面工作面人员;第二、机房硐室、车场等其它地点的人员。
4)送电时必须经机电矿长同意,采取逐级送电,严禁越级送电。
5)井下各变电所或配电点在恢复送电前必须先检查本所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其浓度均在0.5%以下,并且本所内所有送下一级的馈电开关都处于断开状态时方可让电源送到本所。
6)撤人、断电、排放瓦斯按“区域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
6、加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对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者应进行追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