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矿主要供电线路将于2013年1月9日进行倒线,需进行停电,骤时将影响全矿供电及主扇供风,时间暂定于6:30-7:00,具体时间由机电部门酌定。倒线完成后需对井下进行排放瓦斯,为了确保在停风停电及排放瓦斯期间安全无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望有关人员必须执行。
一、领导机构:
组长:王玉柱、马中和
副组长:张忠智
成员:刘振平、薛月明
二、时间安排:
1、停风停电时间:2013年1月9日 中班
2、排放瓦斯时间:风机线路倒线完成,排放瓦斯人员全部就位后。
三、关于有计划停风停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主风机停止运转前,由通风科长负责通知井下当班安全员、瓦斯员组织井下全部作业人员撤退至副立井井底,由当班安全员、瓦斯员负责清点人数,在停风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人员撤退完后,安全员汇报调度室,下令专职电工停止井下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停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停送电过程必须由机电部门指定的专职电工亲自完成,不能由他人代替。
3、监控值班人员负责监测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线路倒线完成后,由地面瓦斯队长负责检查主扇风机口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汇报机电矿长,由机电矿长下令向主扇送电,准备排放井下瓦斯。
四、排放瓦斯地点及排放顺序:
1、排放瓦斯地点:主风机引风硐、6#东皮带巷、6#甩车场、10#轨道巷工作面、东轨道巷工作面,井下全风压通风大巷。
2、排放顺序:
?排放主风机引风硐的瓦斯
②排放井下全风压通风大巷瓦斯
③排放各局扇供风工作面瓦斯
五、恢复主扇通风及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矿井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矿井按如下方式恢复通风:
1、先自然恢复主要进回风大巷、采掘工作面、及硐室等全风压供风地点通风。由瓦斯队长负责安排瓦斯员检查10#回风大巷、变电所通道、西回风大巷、6503回风顺槽、总回风巷的瓦斯浓度,当瓦斯和CO2浓度都小于0.75%,当各全风压通风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且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稳定半小时后,由井下瓦斯员汇报调度室。
2、然后由瓦检员检查主斜井井底变电硐室、副立井机电硐室、6#采区变电所内瓦斯浓度,当各机电硐室瓦斯浓度小于0.5%后,通知矿调度安排优先恢复各变电所送电。
3、最后恢复各掘进工作面通风,严禁任何人在没有检查停风巷道瓦斯和CO2及局部通风机周围CH4浓度的情况下恢复通风,严禁“一风吹”。
恢复方法为:两名瓦斯员一前一后相距5m,边测边进入停风掘进巷道,如果停风区域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前后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瓦斯负责做好检查记录。
4、井下瓦斯员必须认真负责,测定主要大巷风流中瓦斯浓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5、当停风区域内瓦斯或CO2浓度达到或超过1%,严格按瓦斯排放分级管理规定,制定瓦斯专项排放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按制定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6、当瓦斯排放完,恢复通风后,经瓦斯员检查,排放瓦斯风流流经路线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浓度不超过1.5%,工作面及其回风瓦斯浓度正常,且稳定半小时后,排放瓦斯人员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后方可离开现场。各工作面,只有恢复正常通风半小时后,方可送动力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