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送物件名称:管子、轨道、单体、皮带连杆、半圆木、工字钢等四超物件。
二、车辆类别:叉车、平板车。
三、施工时间:2013年7月16日-2013年8月15日
四、运送起止地点:
材料道: 从副井下口→-1025大巷→-1166轨道下山→-1166轨道二甩道→轨道石门→七煤区段里段→75216材料道。
皮带机道: 从副井下口→-1025大巷→-1166轨道下山→-1166轨道二甩道→轨道石门→胶轨二联巷→胶带下山。
五、施工负责人:刘永全 安全监护人:李云
六、技术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和敲帮问顶制度。
2、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每班使用前以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检查绞车的地锚、压柱、钢丝绳以及钩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绞车带病作业。
3、运输“特种”材料(如轨道、管子、工字钢、“U”型钢等)时,材料必须使用Φ12.5mm(四分)钢丝绳绳扣配合捆车器进行捆绑2 处与车体固定,材料两端必须用废旧皮带或铁丝网兜牢,以防物料窜出,所装物料、所用封闭物必须与车体相连牢固。同一车辆内应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物料要两端对齐,装车重心与车辆中心一致。
4、运送车辆前,必须认真检查运输路线上的轨道是否畅通合格,所有机电设备是否完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特别要对绞车的压、迎柱及地锚,刹闸机构,钢丝绳,钩头,信号,开关、按钮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运送。
5、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与钢丝绳、矿车与矿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 次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绞车司机走钩时一定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方可开车,起钩与停车要慢而稳,加速要均匀,严禁猛拉猛拽。
6、使用对拉电绞运输时,两方司机施工前要明确联络用信号,开车时注意力要集中。前方绞车牵引时,后方绞车要带电松车,不得放飞车。任何一方司机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对方发出停车信号,双方司机把绞车制动闸刹住,查明原因,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正常开车。走勾时绳道内严禁有人。挂勾工必须进入躲避硐内或安全可靠的地点后,信号工方可发送信号。
7、运送车辆期间,要注意观察沿途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巷道安全畅通。
8、特种车辆每经过一个斜巷,运输前必须对特种车辆的捆绑情况进行检查并紧固。
9、运送车辆时,挂钩工要认真负责,每次取挂钩及更换钩头时,均要认真检查钩头、绳头、平板车及其装载情况,钩头与车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卸扣。挂钩工每次挂钩、更换钩头时,必须等车辆停稳后,打好固定木楔和放好安全门后,方可进行,严禁在车辆运行中取挂钩头。
10、车辆在斜巷内运行时,各甩道及上、下滑板要设置警戒,严格执行“走钩不走人,走人不走钩”制度。在平巷运行时,其两侧绳道内,把绳轮的夹角内严禁有人。挂钩工必须在躲避峒内或安全可靠的地点发送信号。斜巷换勾时,先放下下方安全门,并严格执行“先挂勾,后摘勾”程序,检查正常后,升起安全门方可打点走勾。
11、车辆在斜巷运行中发现掉道,立即发出停车信号,下口设警戒,人员进入保险硐。上口人员先到掉道现场,发信号、带紧余绳,方可通知下口上人协助拿道,严禁情况不明下口直接上人。
12、车辆掉道拿道采用千斤顶拿道或手拉葫芦,严禁直接用电绞拿道,更不准电绞和人力混合拿道。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拿道,拿道时随起随垫,防止车辆歪倒,同时在车辆倾斜一侧严禁有人。在斜巷中拿道一定要通知斜巷上方的绞车司机将钢丝绳带紧,并且人员要站在所拿大件车的上方,严禁在松绳状态下拿道,在拿道过程中所有人员应处在安全合理的位置。恢复拉运前,必须详细检查钢丝绳、连接装置、轨道是否损伤,确认无问题,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发信号启动绞车。
13、其他方面仍按《煤矿安全规程》、《75216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及矿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