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二、地点:
三、内容: 四、负责人:
五、措施内容:
1、 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贯彻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此措施执行。
2、 工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
3、 施工前,与通风区及检查科联系,由矿指派专人进行检查和监督。
4、 施工地点10米井巷范围内的易燃物应清理干净,并有专用供水管路,专人负责撒水,现场有两台以上灭火器;认真清扫现场20m内的煤尘并用水冲走现场煤尘。
5、 施工地点下方应有用不燃性物品制做的接受火星措施。
6、 届时,由通风区瓦斯员检查施工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并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顶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7、 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将水管中的水排空,并将水门关牢以防止电焊时水进入。
8、 运送氧气、乙炔瓶时,严禁发生碰撞。
9、 电焊钳及手套要事先进行检查保证其绝缘性能良好,电工检查电焊机外壳接地情况必须保证良好。
10、电焊机由电工按《电气操作规程》接线,由电工操作。.
1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2、施工完毕,再次撒水,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及时处理。
13、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作到自保、互保、联保,统一协调工作
14、施工过程中,起吊重物时要选择可靠的支撑点,并检查巷道,巷帮情况。严禁超负荷起吊,严禁长时间起吊,吊起的重物下严禁站人。
15、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