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时间:2011年5月17日-5月20日 每天8:00-16:00
二、 施工地点:老副井
三、 施工负责人:李兆文 耿德和
四、 安全负责人:金大贵 周 超
五、 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对工作现场进行隐患排查,所有施工人员需进行岗前模拟,熟悉工作程序。
2、施工前必须与总调、机调、绞车司机、井口信号工、把勾工联系好。由施工负责人明确作业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并要求上下井口设专人警戒。
3、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井口、井筒工作的管理规定,遵章作业。施工前熟练掌握本措施一切内容和工作程序。
4、井口两米以内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保险带,保险带要生根合理、牢固、可靠,并保证人与生根点在同一运动物体上。
(1)施工人员在井口工作时,保险带必须生根在井口钢梁上。
(2)施工人员站在提升容器上工作时,保险带必须生根在提升容器上。
5、施工前安排专人与井口信号工、把勾工及绞车司机联系好,明确规定信号发送方式和通讯联络方式。
6、用对讲机进行联系,在使用前对通讯设备进行完好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通讯方式必须确保一用一备;若对讲机无法联络时,则采用敲击罐笼的方式来联络。
7、施工期间绞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听清信号,准确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井筒作业期间绞车司机、井上、下口信号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8、施工人员需在罐笼顶上作业时,必须加装保险伞和栏杆,并在施工前检查、清除井口符近和井筒内易脱落的物体。
9、井筒作业时井上、下口要设专人看好井口、设好警戒,防止闲杂人员逗留。严禁上、下口平行作业。
10、当罐笼停在施工地点后,与信号工,绞车司机联系好,确认拉掉检修刀闸和停掉控制电源后方可施工。
11、施工人员使用工具必须要留绳,每加固一处后,要清理现场,确保没有遗留物后,方可进行下一处加固。
1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安全技术措施。
13、施工结束后,清理现场,由施工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试运行正常后方可离开。
编 制: 机电工区:
安监科: 矿 领 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