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确保本矿的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爬梯安装时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 安全爬梯安装工程施工前,必须对主井井筒的钢丝绳及一切电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立即整修。
二、 配齐井上下,信号工、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并对绞车进行试运行。
三、 配一名专职安全员和一名专职瓦检员,对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和瓦检工作负责。
四、 主井井筒安装的工作人员,必须脚穿胶鞋、头戴安全帽、身穿工作服,用2cm的鬃绳系着自己的腰部,另一头系在井口井架的钢梁上。
五、 在安装的地点下面,必须搞一个能站人的木吊盘(吊盘直径不得低于1.8m),吊盘要连接在井筒的稳绳上或箕斗上。木吊盘必须要稳。
六、 井上下要有(工作人员和井口人员)直接通话的对讲机相互联系信号。
七、 往井筒运送爬梯时,必须用3.5cm的鬃绳拴紧爬梯,另一头栓在井架的钢梁上慢慢往下运,或系在箕斗上往下运。
八、 井口5m之内不准有非工作人员站立和走动,预防物件下坠到井筒伤人。
九、 需要电焊时,从井上(地面安装一套电气设备)井筒全部停电,并在井口安装一台11km的局扇往井筒电焊处通风,井筒内的瓦斯不得超过0.2%,电焊时,站立的吊盘要稳定。电焊结束后方可恢复井筒电源。
十、 在电焊时工作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距明火10米以上。氧气距乙炔瓶5米以上。
十一、 需要提升运料时,井筒的工作人员必须离开工作地点,躲在安全的地方。
十二、 井筒安装工作人员不得超过5人。
宜阳县兴隆煤业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