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由于对主扇、垂直闸门的维修,需要停风,所以对井下所有的动力电源停止供电,维修完毕后恢复井下的供电,需对停风掘进工作面的瓦斯进行排放。为了确保在排放过程中的安全,特编制安全措施如下:
一、人员安排
1、矿成立排放瓦斯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排放瓦斯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瓦斯排放过程中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
3、负责瓦斯排放过程中在现场指导瓦斯排放工作。
4、负责瓦斯排放过程中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的瓦斯浓度及风量调节。
5、负责在瓦斯排放前对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和在排放过程中观察局部通风机运转、供电是否正常,如果局部通风机运转、供电不正常马上停止瓦斯排放工作,撤出人员并汇报现场领导作出处理。
6、负责连接导风筒和检查回风流的瓦斯浓度。
7、负责井口杜绝一切人员从安全出口处人井,王云红负责主扇风机附近20m范围内的工作,
8、安排掘进队施工人员设岗。
二、安全措施
1、当准备工作就绪后,由排放瓦斯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安排停电、撤人、设岗时,排放地点及所受排放瓦斯回风流影响的巷道(包括其中的独头巷道)均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在所有能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的通道内设置岗哨。
2、站岗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必须严守岗位,严禁让任何人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在未接到排放瓦斯完毕的通知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参加排放瓦斯的站岗人员就位后,必须在排放瓦斯措施上签字。
3、当负责停电、撤人、设岗的同志已将排放瓦斯回风流影响范围及其中独头巷道内的人员撤出、电源切断、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的所有通道设好岗哨,且局部通风机位置、全负压风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等都完全符合要求后,现场领导小组副组长先报告组长停电、撤人、设岗的情况,并请示是否可以排放瓦斯,经同意后才能下令开始排放瓦斯。
4、停西集中运输巷、回风上山、总回风巷、回风井口20m范围内非本安型电源。
5、轨道上山片口以里、回风上山、总回风巷的人员全部撤到轨道上山片口以外的新鲜风流的地方。
6、设岗安排:共设7个岗
1)、一号岗设在回风井安全出口处,禁止人员进入总回风巷;二号岗设在引风道主扇风机房处,禁止人员在主扇风机附近20m的地方吸烟及逗留;三号岗设在1401回风巷片口里20m地方,禁止人员进入总回风巷;四号岗设在1402回风巷片口以里20m处,禁止人员进入总回风巷;五号岗设在1401运输巷风门里,禁止人员进入总回风巷;六号岗设在煤仓绕道配风巷片口处,禁止人员进入回风上山;七号岗设在轨道上山片口处,禁止人员进入西集中运输巷(见设岗位置示意图)。
2)、站岗人员到岗后,必须坚守岗位,禁止一切人员进入警戒范围内,未接到撤岗通知不得擅自解除警戒。
7、局部通风机安装在溜子上山片口处(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见通风系统图)。
8、选用ф600mm双抗、双反边导风筒,导风筒临时接放在地上,待瓦斯排放完之后,再按规定吊挂好。
9、先接导风筒至密闭前,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只能开启一节电机,打开密闭墙上的观察孔,检查瓦斯,再用木锤或铜锤敲开密闭,敲开面积不得超过0.3m3,把导风筒沿到密闭缺口处,稀释密闭墙附近的瓦斯,直到密闭墙附近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再把密闭全部打开,往里逐段接导风筒,并严格控制回风流与新鲜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
10、在局部通风机出风口装设三通,以便调节送入排放地点的风量,三通导风筒应捆上绳索,由绳索收紧或放松控制局部通风机的排风量。
11、排放瓦斯时,必须逐段排放,严禁使用“一风吹”排放瓦斯。
12、现场电工、安全员、值班领导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变化情况。
13、瓦检员、安全员在接导风筒时,严禁距离导风筒出风口5m外的地方。
14、瓦检员必须严格检查回风流与新鲜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其浓度不得超过1.5%。
15、当回风流与新鲜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马上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瓦斯排放巷道的供风量。
16、在瓦斯排放过程中,如巷道锚杆失效导致片帮、冒顶地方,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先进行修复后再排放瓦斯。
17、当排放瓦斯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全部降到1%以下稳定半小时后,现场领导小组确认已排放完毕,由现场领导小组副组长向组长汇报排放情况,并请示是否可以对该巷道恢复正常通风,经组长同意后,才能对该巷道恢复正常通风。
18、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瓦斯排放小组方可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