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为改造22201运输顺槽设备列车处的水箱,在水箱中部打眼,安装浮漂,上部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当水满溢出时,报警装置发出警报,需使用电钻进行水箱的改造工作,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组织措施:
施工单位:综采队
施工时间:2011年5月14日
安全负责人:崔英杰
项目负责人:郝邵峰
技术负责人:张 帅
三、安全措施
1、 电钻入井前,需在平地进行检查是否有异常现象,一切正常方可投入井下使用。
2、 在井下使用前必须再对电钻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查看电钻是否完好,必须保证电钻完好无损时方可开始施工。
3、 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4、 在使用和操作电钻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携带合格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5、 在电钻操作过程中,严禁将钻头对着自己或他人。
6、 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手柄,打孔时将电钻抵在设备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
7、 操作电钻时不得带线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转动部分或电线,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电线被转动部分绞缠。
8、 电钻使用完毕,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9、 施工结束后必须收齐所用的材料和工具,确认施工地点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10、 每次凡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严格按本措施作业,否则不允许参加此项作业。
综 采 队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