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副斜井提升运输安全设施管理,进一步规范装备、安装和使用维护,加强对轨道等设备的管理,确保斜井运输安全,特编写本措施。
1、运送物料前,必须专人测定并核实矿车所经运输线巷帮、顶板的高度及通行宽度,沿途是否有碰撞设备、物料处。运输时,必须确保运输沿线畅通无阻。
2、在装车时,必须选用合适的车辆并使用合格、完好的车辆,使用平板车时,应确保物料与平板车之间固定螺栓要连接紧固、可靠,必要时用直径不低于18.5mm的钢丝绳捆扎。
3、动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各种车辆的完好情况,尤其是轮对的固定情况,存在问题的严禁使用,立即修理或更换。
4、杜绝偏载装车,严禁运输捆扎不牢车辆。
5、经过时信号把钩工及跟车人员,必须时刻观察现场情况,运输车辆到达第二中部车场时,信号把钩工必须时刻观察现场情况,并及时升起挡车栏,发现有碰撞或摩擦皮带机头护栏、H架现象时,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处理畅通后,再下放车辆。
6、斜巷行车时严禁行人,在行人时红灯亮起,行人应就近进入躲避硐,待红灯灭后方可通行。严禁闯红灯及道心内行走;全过程做到自保、互保及联保等自主保安工作,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的规定,确保人员及运输安全。
7、绞车运行期间,钢丝绳附近严禁人员站立、逗留或跨越。
8、操作时,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禁止双手离开操作手把(操作台),安全、稳妥、缓慢行车,严禁猛力绷紧钢丝绳,严禁放飞车。
9、在接近变坡点、道岔、联巷口、硐室口、弯道等处,必须减速运行,发现异常问题时,把钩工必须立即向地面信号室发出停车信号,并进行相应处理。
10、运输过程中,遇到转弯区段时,信号把钩工及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行走在钢丝绳“三角区”内,以免出现挤压事故。
11、在第二中部车场停放车辆时,必须将车辆停放牢靠,并用挡车器、道木、留车绳将车辆固定牢固。
12、斜巷内防跑车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在发生断绳等事故时,能够牢固将车辆挡住。
13、此措施未尽事宜,请参照《煤矿安全规程》、《段家地煤矿副斜井作业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