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煤(岩)与瓦斯(C02)突出的预兆
(1) 无声预兆
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瓦斯忽大忽小,煤壁发凉,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2) 有声预兆
煤层在变形过程中,发生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连续的,间隔长短也不一致。煤壁发生震动和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3、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必须按综合防突管理。
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5、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除瓦检员外,严禁任何人停开局扇。
6、开采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喷出的的煤(岩)层时,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打眼探钻孔或抽排钻孔。
2)加大喷出危险区域的风量。
3)将喷出的瓦斯或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风巷或抽放瓦斯管路。
7、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突出(简称突出,下同),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即为突出煤层。
8、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填写突出卡片、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治突出措施。
9、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应尽可能减少突出煤层中的掘进工作量。
10、应尽可能减少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穿突出煤层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带。
11、在同一突出煤层的同一区段的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进。
12、开采突出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报告矿调度室。
13、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严禁采用放顶煤采煤法、水力采煤法、非正规采煤法采煤。
14、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的采掘工人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
15、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爆破落煤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都应用不烯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应不小于爆破浓度的1.5倍。
16、在急倾斜煤层中掘进上山时,应采用双上山或直径在300mm以上的钻孔等掘进方式,并加强支护。
17、在急倾斜突出煤层中采用双上山掘进时,2个上山之间应开联络巷,联络巷间距不得大于10m,上山与联络巷只准1个工作面作业。
18、急倾斜突出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应采用阻燃抗静电的硬质风筒通风。
19、突出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采用爆破作业时,应采用深度不大于1.0m的炮眼远距离全断面一次爆破。
20、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更换、维修或回收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冒落引起突出措施。
21、突出矿井的人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22、在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反向风门。
23、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设置供给压缩空气设施的避难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