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山丹长山子矿井主斜井已掘进至502m处,根据资料分析及施工时前探探眼内见煤,现掘进已进入煤层中,为了防止过煤层段发生事故,特编制此《山丹长山子矿井主斜井揭煤层安全技术措施》,望有关部门及施工人员严格贯彻执行。
二、组织机构与人员
成立过煤层领导小组。
组 长:范新春
副组长:张亮、陈天盛、叶秉荣
组员:吕瑞新、徐彪山、韩东鹏、张喜平、周建忠、孙国强、贾春晖、侯振元、王连合、李文国
三、过煤层方案
一)施工方案
本次过煤层施工在严格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下,采取“超前探孔控制、短段掘进、加强支护”的方案进行施工。
二)施工方法
1、由于该巷道地质资料不明,在施工超前探眼过程中已经发现前方有大量的煤渣出现,所以施工中不再施工地质勘探钻孔。
2、施工时每班必须采取超前钻孔施工,即每茬炮眼施工前在工作面先施工6个不小于4m的超前钻孔,1#孔布置在巷道中心距顶板300mm,倾角为0°,孔深4m。2#、3#孔布置在巷道左右夹窝与拱基线35°夹角,倾角为-25°,孔深为4.0m。5#、6#孔布置在巷道左右帮距底板600mm,倾角为-25°,孔深为4m。4#孔布置在巷道中心距底板600mm,倾角为-25°,孔深为4m。(详见附图)超前钻孔施工过程中随时观察、检测孔内的气体异常情况(包括水、瓦斯、CO2等气体)。如有异常立即停止施工,必须撤人至安全地点,并汇报项目部调度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3、采取短掘短支,加强支护,掘进段距不大于1m。煤层施工中发现围岩松软破碎,现有支护形式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时,必须立即与甲方工程技术部联系更换支护方式,确保施工安全。
4、加强通风管理,风筒口距工作面之距不大于7m,严禁风筒有破口漏风现象,确保工作面的供风量。
四、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前探梁的使用,接班后,安全网员、班长应首先用钢钎敲击巷道、工作面已暴露的岩面(煤体)探明是否有松动,空隙撬掉浮石,工作面未“敲帮问顶”不许入内通行,“敲帮问顶”后及时将前探梁延伸到工作面,并保证前探梁正确可靠使用。
2、在过煤层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3、井下出水或有突水预兆即: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水雾、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或底鼓、裂隙出水、水色发浑、有臭鸡蛋味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措施撤离人员,及时通知调度室或值班领导。
4、放炮时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制度,在揭煤期间放炮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到地面,放炮30分钟后,先由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员、安全网员逐段检测后巷至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瞎跑、残炮、巷道顶板支护情况以及工作面的温度、是否有水,确认无问题后通知项目部井口调度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5、在打眼、装药时,瓦检员、班组长、值班队长必须在工作面检查瓦斯、随时查看瓦斯检测系统,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异常(包括夹钻、顶钻、瓦斯忽大忽小、异常声响、温度变化异常),立即撤人至安全地点,并汇报调度,采取有效措施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6、在施工中要防治撞击等产生火花、加强电器设备的防爆检查、杜绝失爆现象。
7、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好自救器,班组长和跟班队长、零星下井人员必须佩戴瓦斯便携仪,安检部门加强入井人员自救器使用的培训。
8、加强井口检身员的管理,确保每人下井人员都被检身,严禁酒后下井及将烟火带入井下,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9、每茬炮后必须进行初期支护,钢支架支护紧跟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喷砼厚不小于50mm。
10、未详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防突细则》、《主斜井井筒施工作业规程》及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