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主扇通风机能够安全正常运行,从而确保井下生产正常通风,每月要进行一次倒换主扇通风机,为了保证顺利倒机,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一、倒机时间:
东风井正常倒机时间:每月2日下午13时30分至13时40分;
西风井正常倒机时间:每月2日下午14时30分至14时40分;
北风井正常倒机时间:每月2日下午15时30分至15时40分;
二、倒机负责人:
倒机总负责人为机电分管区长,对倒机工作负总责。
倒机现场作业负责人为风发组组长,负责现场指挥,并对现场安全负责。
三、倒机时下列人员必须到岗:
1、矿当日值班领导在调度中心指挥。
2、倒机总负责人、倒机现场作业负责人需在现场指挥。
3、维护工、当班主扇司机在倒机现场。
4、通风区有一名负责人和两名瓦斯员在现场。
四、倒机前必须做好以下事项:
1、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
2、通风区、技术部须确认井下通风生产系统正常,如有异常须向调度室汇报。
3、通风机启动前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
1)、轴承润滑油量合适,油质符合规定。
2)、各紧固件紧固牢靠。
3)、继电器参数整定合格,各传动部、闭锁装置灵活可靠。
4)、电气开关柜和电动机接地线固定良好。
5)、各指示仪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6)、电源电压符合电动机启动要求。
7)、蝶阀完好,检查门固定,关闭严实并闭锁,风道内无杂物。
五、倒机操作步骤:
1、调度室命令主扇司机开始倒机后,停运行风机。
2、打开备用风机蝶阀,再关闭运行风机(刚停止运行)蝶阀。
3、启动备用风机二级风机,待运行正常后,启动一级风机,一分钟内无问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
4、倒机如遇特殊情况,10分钟内不能正常启动备用风机,须立即恢复原风机,并向调度室报告。
5、具体操作按主扇通风机操作规程执行。(后附)
六、通风机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允许先倒机后汇报:
1、各主要传动部件有严重异响和意外震动。
2、电动机单相运转或冒烟冒火。
3、突然停电或电源故障造成停机,先拉下机房电源开关后汇报。
4、其它紧急故障。
七、如有特殊情况需切换使用主扇通风机,另行编制发放主扇通风机倒机安全技术措施。
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电氧焊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