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年2月27日至3月27日
负 责 人:王建团
地 点:主斜井口
参加人员:王建团、何战旗
目 的:主斜井巷道扩修,需要进行电气焊作业
安全措施:
1、施工前由王建团负责向所有参加人员贯彻本措施。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前,工作人员必须将工作地点20米内的易燃物及杂物处理干净后进行洒水。
3、施工前,由安全管理科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施工前由王建团负责派专人检查电焊机、电源线、开关、焊把线、氧气瓶、乙炔瓶、气绳等,确保完好。氧气瓶、乙炔瓶相距10米以上,氧气瓶、乙炔瓶距明火10米以上。
5、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做好防护措施。
6、将焊接部位提前转到人工易操作位置,并便于冷却。滚筒定位后到工作结束前,严禁再变换焊接位置。
7、施工过程中如周围存在易燃物品,需在焊接部位下方垫钢板用于盛接焊渣。
6、施工现场由王建团负责派专人配备两台灭火器及洒水用具,现场接专用水管,负责洒水工作并保证水管畅通,有常流水。
7、工作结束后,清理现场。
8、本措施从实施之日开始如需进行电气焊作业必须按此措施实行,并填写记录。
9、本措施由安全管理科监督执行。
10、本措施抄送安全管理科、机电运输科。
机电运输科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