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外部烟火进入矿井内,引起矿井火灾或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我矿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厂、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必须有足够、齐全的灭火器材。
2、所有井下及地面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木料场、矸石山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4、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防止烟、火带入井下;严格执行电焊的审批制度。
5、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水量符合规程规定,煤场四周安设消防洒水管路,井下必须有完善的消防管路系统。
6、井上、下必须建立消防材料库,材料配备要符合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要求。
7、矿井必须做好冬季三防工作,防止煤场自燃造成大量烟火进入矿井。
8、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入井,井下严禁吸烟。
9、加强井上用电安全及井下机电设备维检,杜绝电器失爆现象,无MA标志的电器设备严禁下井,所有电器设备保护齐全、有效。
10、井下一氧化碳、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监控设备的布置要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连续监测和并网上传。
11、加大反风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反风设施的完好,并加强日常通风管理工作。
12、一旦有烟火进入矿井,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积极救灾并报告调度指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根据灾害情况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由矿值班领导确定井下人员是否升井。如烟火不能及时控制住,矿井必须立即启动矿井灾害预防处理机制。
13、井下人员必须在井下跟班领导、班队长、瓦检员、安全员的带领下,按照避灾路线妥善避灾,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地面调度指挥人员指挥确定升井路线。
14、如烟火短时不能控制并持续进入矿井,通灭队、机电科负责必须立即启动矿井反风系统,将烟火排出矿井。
15、通灭队安排瓦检人员做好井口有害气体的检测工作,并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和部领导汇报有害气体浓度变化情况。
16、一旦烟火进入矿井引发矿井火灾,必须按照矿井火灾的处理机制开展,启动火灾预防、处理预案。并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17、未尽事项按照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执行。
常山煤业有限公司安监科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