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好副井乘人车安全运行,结合我矿现有条件,加强乘人车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乘人车安全运行,特制定乘人车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司机和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绞车司机乘人车运行前对保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灵敏、闭锁可靠。
3、绞车司机要严格按照“三不开车”原则,必须按信号指令下车,在开车前必须听清信号。
4、在乘人上下时,必须切断绞车电动机电源。
5、司机必须对绞车认真检查,并按照巡回检查线路图对主要部位至少每班巡查一次,钢丝绳应做重点检查,缠绕排列是否整齐,有无挤压、弯曲、变形,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要及时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6、绞车运行中必须集中精力,谨慎操作,不得与他人交谈、嬉戏打闹,绞车操作时司机不准离开操作手把,严禁在绞车运行中替换司机。
7、每班乘人车运行前必须空车上下试运行一次。
8、乘人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米/秒,停开一定要听清信号、看准仪表,确认后才能开启或停车,宁可开慢一分钟,绝不抢先一秒钟,对绞车运行中的非常信号先停车,查明原因后才能继续开车。
9、乘车人员,入井时必须在信息站栏杆内等候。升井时必须在井下候车室内等候。严禁在机车运行区或道心内候车、停留。由把口工负责监管。
10、乘人车驶至预定位置后,待人车停稳后,乘车人员必须排队,经车长允许后方可上车,每乘满一节车厢乘员必须挂好防护链,不准超额乘车。
11、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司机或车长的指挥,严禁起哄、拥挤、打闹、抢上、抢下,否则按“三违”论处,对不听指挥人员车长有权拒绝乘车并通知安检和调度室。
12、车长必须恪尽职守,严格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好职工的安全。
13、每节车厢限乘15人,严禁超员乘车。
14、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物品严禁露出车外,不得携带超长超宽工具、物品乘车。
15、开车前必须挂好防护链,运行信号发出严禁上下车。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16、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措施执行,履行职责,确保入井人员安全和乘人学运行。
17、对于强乘、扒乘人车,不听把口工指挥人员,矿将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元罚款。
18、本措施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19、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人员贯彻学习并签字,做好学习记录,严格按照措施要求落实执行。
义煤集团洛阳五星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