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井井口处理暖气门需用电氧焊等电气设备,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施工时间:2009年1月2日-2007年1月4日
施工地点:主井井口
施工负责人: 郭如海
安全负责人:潘毅
一、电氧焊施工前准备
1、在施工前认真检查电焊机及有关设备,保证电焊机完好。
2、通风部派一名专职瓦检工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瓦斯检测,只有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0.5%,且无局部瓦斯积存时,方可允许使用电氧焊。
3、在施工地点,施工人员配备2个合格的灭火器、0.3m3消防砂、洒沙工具和消防软管,并且保证有充足的水源。
4、施工前,认真清理施工地点附近20米内可燃物、杂物,并用清水喷洒施工地点,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潮湿。
5、氧气瓶、乙炔瓶分装分运,两气瓶相距大于7米,气瓶与施工人员距离大于10米。
6、氧气用的火种只允许氧气工携带。
7、电焊机的接解火由专职电工负责,并严格按照《停送电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施工中注意事项
1、严格听从瓦检工的指挥,当施工现场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立即停止电氧焊施工。
2、施工人员及时浇灭焊接时产生的火星火块,防止引起火灾。
3、电氧焊工作结束后,再次用水喷洒施工地点,且留人不小于一小时的监护,确认无误后,汇报调度方可离开现场。
4、电氧焊工严格按照本工种操作规程执行。
5、使用电焊时电气设备的接火,开关的停送电专人进行操作。
6、未提到的操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每次施工前必须提前与矿总调联系,并由矿总调安排通风部安排放专职瓦检员。
8、电氧焊施工中对附近设备根据情况进行有效的防护。
机电动力工区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