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地点:四井暗副井绞车道
检修时间:2007、2、7 8:00 ~ 16:00
检修内容:绞车道增设照明灯,更换部分信号线,更换部分三通、点铃、信号灯。
安全负责人:左学春 施工负责人:姚立辉
具体措施如下:
1、 施工前,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全体参加作业人员认真贯彻本措施,并签名。
2、 施工现场必须要有段干部现场指挥。
3、 施工前,电话汇报调度室。由安全负责人同暗副井绞车司机及把钩工联系好,将钩头甩至+55暗副井车场。施工中,绞车道严禁行车。
4、 施工前,由安全负责人指派专人将副井照明、信号电源综保开关停断、上锁,并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警示牌。严禁带电检修。
5、 参加作业人员要分工分组,做到任务明确、安全责任明确。绞车道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6、 施工前后,所用材料、配件要清点清晰,由专人负责管理。施工中,严禁乱扔乱放。
7、 施工中,严禁在绞车道向下溜滑物件。
8、 需蹬高作业时,要有保护措施。做好相互保安和自主保安。
9、 施工中,出现失爆要立即处理。
10、 施工后,要进行全程人车试验,试验时必须慢点运行,试验时间内不准接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