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50101回风顺槽切割门框安全作业,制订如下安全措施:
1、作业地点必须保证消防管路畅通并有足够的水量,同时配备两台灭火器。作业地点下部采用铁皮或铺砂接受切割火星。
2、配专职瓦斯员一名跟班作业,在作业前检查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包括作业地点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作业。
3、氧气瓶、乙炔瓶运送要轻拿轻放,严禁冲击、碰撞,运送到作业地点时必须由专职焊工进行操作。
4、作业前要清理作业地点、浮煤、木材、油料、棉纱等一切易燃物品,巷内不可移动的电缆、PVC水管、风筒,要经防火保护后方可进行作业。
5、严禁超越指定地点作业。每隔10分钟检查一次作业地点的瓦斯变化情况。
6、氧气瓶、乙炔瓶应放在作业地点回风侧,且两瓶的距离保持在10米以上。
7、作业前应先检查氧气、乙炔瓶阀门及管道是否漏气,如有泄漏必须处理好在进行作业。(瓦斯员监督检查)
8、在裸体巷道作业时要用不燃材料对煤体进行封闭掩护。
9、发现主要通风机停风后立即停止作业。待恢复送风后,检查瓦斯无异常时方可恢复作业。
10、作业必须在全风压巷道内,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严禁作业。
11、施工时施工组配专人观察周围溅落火星情况,如发现引燃可燃物,必须立即用水或灭火器扑火。并在作业地点周围定时洒水。
12、切割完毕后,由焊工把切割工具清点后,随焊工同时出井,氧气瓶、乙炔瓶等切割工具不得在井下存放。
13、切割完毕后,瓦斯员全面检查作业地点周围的瓦斯,火星洒落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检查延时不少于1小时,确认无隐患存在后方可离开。
14、切割接完毕后,施工组对切割部位进行降温处理后,方可进行搬运作业,以防高温烫伤或引燃杂物。
15、焊工携带点火物出、入井要经井口检查员检查登记方可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