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煤矿实际情况,为了杜绝由于雷电而引发的事故,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1、在雨季未来前,地面配电房、绞车房、办公大楼等地面设施设置避雷设施,已安装的避雷装置要进行定期检修。
2、由晋城市防雷减灾中心在雨季前对地面重要地点和重要设施进行防雷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检测,并取得相应的检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对失修的防雷设施必须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后的防雷设施必须进行检测和鉴定,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3、机电科派专人对主井口、炸药库房、变电所、风机房等地面建筑的避雷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不合格的避雷设施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为防止雷电波侵入井下,引起瓦斯、火灾等事故,在各井筒进入井下的轨道应加装绝缘道夹板,每对轨道至少安装两副道夹板,同时,由地面进入井下的轨道管路应在井口处用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良好的集中接地。
5、存放爆炸物或易燃物的建筑需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6、雷暴时,尽量少在室外逗留,确需巡检时,应穿好塑料等不浸水的雨衣,不准登高作业。
7.注意关闭好变电所、风机房等地面设施的所有门窗,防止球形雷进入室内。
8.雷暴时,尽量远离站内避雷针塔、烟囱、孤树、路灯杆等建筑设施。
9.下雨时,行人应注意离开电线、电话线、管网等设施1.5m以外,防止这些设施对人体二次放电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