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施工人员和监管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备案。由现场负责人把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贯彻到每个职工,责任落实到人,要求施工人员自觉做到自主保安,确保副井口、井底气割工作安全顺利如期地完成。
2、氧气瓶、乙炔瓶必须配戴瓶帽并分趟抬运,抬运时施工人员要轻搬轻放,严禁撞击,严禁用滚、滑的方式移动氧气瓶、乙炔瓶。
3、施工期间安检科派专职安检员现场监护。
4、气割作业时,严禁进行煤巷放炮、打钻等扰动突出的作业。
5由通风区派专职瓦检员检查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作业。
5、施工前,施工地点至少有两个瓦斯便携式检查仪,有足够的水源,不少于2个水桶,2个合格的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施工前,施工地点20m范围内必须全面洒水。气割期间,负责人指派专人检查工作地点是否有易燃可燃物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7、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施工前,工作人员必须先检查减压器、气管、割具等的完好情况,有无漏气情况,要防止氧气带沾染油脂。
8、施工地点,氧气瓶和乙炔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热源和电气设备要大于10米,在布置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必须垂直于地面放置并栓紧绑牢,以防瓶倒。
9、井口施工人员必须劳保用具齐全,佩戴好安全帽、保险带等劳保用品,不得穿着有破口的工作服操作。作业时用绳索将工具绑牢,避免工具掉入井筒。
10、气瓶内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完,应留有不少于0.5公斤的剩余压力,气瓶口须有完整的帽盖,开闭气阀时,人体头部要倒在气瓶一旁。
11、气割工作开始和结束后都要及时向调度室、机电区值班室汇报。
12、如果需长时间对某一金属部位气割时要求20分钟停一次,在气割点的两侧金属体浇水降温至常温时,再进行施工,结束后再次浇水降温至常温。
13、气割期间要对切掉的铁渣,用不燃性物体接住,防止坠落到井筒内。气割完毕要除去熔渣,并对工件进行检查。
14、工作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派专人现场观察,在现场监护一小时,确定没有任何异常,才能撤离现场。
15、本措施未及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