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必须熟悉灾害事故发生的预兆及其防治的基本知识和避灾路线。
1、瓦斯爆炸:
1)、通风系统必须稳定合理可靠,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消灭不合理的串连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严禁循环风和微风作业。
2)、严格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3)、严格供电管理,不得随意停风,在启封、排放、巷道贯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措施规定执行。
4)、禁止一切火源,严格管理和控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火、热源(如电气性火源、明火、炮火、磨擦火、煤的自燃等),严禁带火源入井。
5)、加强防灭火工作,杜绝一切内外因火源。
6)、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通风质量标准化符合要求,风筒出口距碛头不大于5米,保证碛头有效风量。
7)、碛头停风或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在碛头外全负压第一合流点处设上临时栅栏,施工队派人看守,并及时汇报,待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正常通风,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8)、严格执行装药放炮的规定。
2、冒顶事故
1)、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根据顶板的不同类型和矿山压力情况,合理选择支护材料和支护方式。
2)、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措施中要求的操作程序和选用的支护材料、支护方式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4)、合理确定工作面控顶距和放顶步距,磨擦支柱的初撑力必须≥30KN/根。
5)、加强巷道维修和零星找顶工作,发现巷道内有断梁折腿即时进行更换。
3、火灾事故:
内因火灾:
1)、合理布置采准区和巷道,选择合理的开采方法和开采顺序。
2)、加强采场通风管理,采面结束或报废的巷道要及时封闭,并保证其气密性。
3)、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正确选择通风设施位置,确保通风设施质量,以减少漏风通路压差。
4)、提高工作面回采率,对工作面的浮煤,必须收净,易燃物品严禁丢入采空区。
5)、加强日常的预防检查和气样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外因火灾:
1)、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制度,严禁带点火物品入井。
2)、严格对可燃物、易燃物的使用管理,必须有明确的规定,严禁乱丢、乱放。
3)、严格执行打眼、装药、封泥及放炮等过程中的有关规定,杜绝放炮引燃瓦斯和煤炭。
4)、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机电设备防爆性能可靠,防止因电气故障而发生火灾事故。
4、水灾事故:
1)、加强水文地质工作,探清查明附近采空区积水情况。
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采取堵、引、排等有效办法避免或减小水害。
3)、对巷道积水处加强排水,保证排水设备不被水淹没,并加强排水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5、运输事故:
1)、人力推车速度不得超过人行速度,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及时发出警号,并放慢速度。
2)、推车过风门必须派专人开关风门。
3)、人力推车时,严禁放飞车。
4)、绞车提升运输,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绞车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者担任,并持证上岗。
5)、绞车运输应随时注意检查绞车顶子的稳固性、钢丝绳、绳扣、绞车信号等情况,有不安全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好后才能提升运输。
6)、绞车必须带电操作,严禁放飞车,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和“行车不行人”制度。
6、其它灾害:
1)、加强“三大规程”学习,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各级的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
2)、加强特殊工种培训,严格考核发证,每一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加强矿井各种灾害预防和处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每一职工认识和处理灾害的能力。
4)、加强对职工自救、互救知识的应急使用培训,增强职工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