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斜井井底车场因长时间停产而积聚了大量的积水,在副斜井井筒施工时,也只排出了巷道内的少量积水。现为了保证轨道运输大巷掘进贯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利用副斜井井下原有巷道设立临时水仓进行排水,为确保排水作业安全无事故,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瓦斯防治安全措施
1、瓦检员在排水前必须检查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在确认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低于规定值时,方可启动水泵排水。
2、在副斜井井口20米处安装5.5KW对旋式局扇通风机,用直径为600mm的阻燃风筒接至排水地点,风筒根据排水长度及时延伸。风筒出风口距排水点不得大于5m。风筒必须做到吊挂平直,逢环必挂,不得有死角,发现有破口应及时缝补,风筒连接采用反压边连接法,接口严密。
3、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局扇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4、井下停电或停风,排水人员必须全部立即撤到地面,同时通知调度室,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风筒规格要一致,不准花接,不得使用规格不一致的风筒。
6、排水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一氧化碳检测仪,随时监测有害气体浓度,发现有害气体超限立即撤离到新鲜风流处,并向调度室汇报处理。
7、对因瓦斯浓度超限而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通电起动。
8、在排水地点和排水巷道回风口安装甲烷传感器,传感器与地面瓦斯监控系统连接实时上传作业点瓦斯浓度,当瓦斯超限时能切断排水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T1: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0.8%、复电浓度别<0.8%>。
T2: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复电浓度别<0.8%>。
9、排水人员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防止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二、顶板灾害防治安全措施
1、由于排水地点(副斜井原有巷道)的木支护部分已腐蚀,因此在排水时,必须先在巷道内每间隔1米支设1根点柱进行临时支护,顶板破碎地点适当增加点柱数量,加强支护。
2、机电设备安置地点要增加支护密度,并采取防倒柱措施。
三、机电方面
1、排水相关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方准入井。
2、严禁井下电器设备、开关失爆;各种保护、接地要齐全、运行正常符合规定,严禁甩开不用。
3、开关安设处要无淋水、顶板稳定完整、如确需放在有水处则要采取防开关淋水措施。
4、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设备,严禁非机电人员拆卸机电设备。
5、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设专职电工管理电器设备防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6、各种线路必须吊挂整齐,严禁到处乱放、乱堆、拖在地上,特别是靠近水泵处的线路,防止水泵挤压和人工操作损坏绝缘。
四、排水工操作要求
1、排水泵操作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排水工要坚守岗位,认真观察水位和水质变化,防止涌水突然增大,造成突发事件,淹没电器设备。
3、启动排水泵前检查各部位螺栓有无松动、是否齐全。
4、在水泵启动前,检查水泵轴承是否缺油,连轴器连接是否良好,防护外罩安装是否牢固,电动机及开关是否完好。
5、检查笼头是否堵塞,吸水管有无破裂进气,泵体有无断裂。
6、开泵后必须经常注意水泵是否有水,转动是否灵活。
7、水泵严禁在不上水和关闭出水阀的情况下长时间运转。及时把坏的水泵运出井外,确保备用泵的接替。
五、其它方面
1、排水工在下班时,要把当班的排水情况、水泵的运转情况、水位的变化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水泵工必须现场交接接,上一班发现的问题、异常或可能出现的情况要给接班人交待清楚,如有必要可以协助接班人员进行解决,严禁接班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盲目冒险作业。
3、排水工在进入排水地点作业或移动排水泵时,不得一个人独自进入排水地点,必须在安全员或瓦斯员的陪同下进入作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