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测试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有关规定:“甲烷传感器每隔十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气样调校一次,每隔十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为了保证瓦斯监控三闭锁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以下安全措施。
一、 对测试人员的要求:
1、 测试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监控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接线方法。
2、 测试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监测监控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执证上岗作业。
3、 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测试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有关规定操作。
4、 下井前,测试人员要准备好所需要的工器具,备用甲烷传感器等。
二、 甲烷传感器调校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过程
1、 瓦斯监控三闭锁功能测试应安排在每天矿井生产检修期间进行,以不影响采掘工作面正常生产作业为原则。
2、 测试人员在瓦斯监控三闭锁功能测试前,要先通知调度室,并申请有关领导批准后,有监控室值班人员填写闭锁测试申请表传至上一级网络监控中心。再和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电钳工,跟面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结合,如果断电功能测试涉及到变电所停送电的,必须和机电一队变电所值班电钳工结合,征得对方同意并做好准备后方可进行,严禁私自进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工作。
3、 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工作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如有特殊原因(如工作面涌水异常)当天不能做断电功能测试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当天书面请示矿总工程师批准。
4、 测试员在做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前必须向监控信息中心机房值班人员汇报,以便值班人员通过机房监控主机随时观察现场断电测试情况。
5、 在测试时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时,测试人员在取下甲烷传感器前要在传感器吊挂位置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瓦斯气体进行连续检测。在测试时,要注意观察甲烷传感器瓦斯数值变化和机电设备的断电情况。
6、 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后,如测试结果正常(在甲烷超限情况下断电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能够正常断电),测试人员应向监控机房值班人员汇报,询问该传感器的监测数据曲线在对应时刻是否已显示出断电测试时特有的“瞬间尖峰”。如没有显示(则甲烷传感器超限时间较短),需重新按要求再测试一次,直至显示“瞬间尖峰”。
7、 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结束后,测试人员应将甲烷传感器按照标准要求吊挂好,如现场瓦斯浓度不超过传感器的报警值0.8%CH4,通知施工单位电钳工(变电所值班电工)及时恢复供电工作。
8、 在做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过程中,如果断电范围内的机电设备不能正常断电,测试人员应和现场电工(变电所值班人员)结合,查明不能断电的原因进行处理,确保闭锁正常可靠。
9、 甲烷传感器调样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结束,测试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并认真填写《甲烷传感器调校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三、 风电闭锁测试过程
1、 风电闭锁测试前要确定测试的工作面供电系统正常、供风系统正常。
2、 测试前由瓦斯检查员向调度室汇报所在工作面情况,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
3、 经调度室允许后才能进行测试,测试时由瓦斯员现场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有电钳工进行风机闭锁测试操作,监控维护员检测断电闭锁情况。
4、 测试时,主用局扇停止运行后,备用局扇应立即运行,如闭锁造成工作面停风时,应立即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闭锁工作面动力开关,停风十分钟以上,制定专项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5、 测试完成后,与地面监控中心站监控员核实闭锁测试情况。
四、 安全措施
1、 测试人员下井时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
2、 测试人员在巷道内行走及穿越皮逞时,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3、 在皮带上方作业时,测试人员应事先与皮带司机联系好,把皮带机开关闭锁并悬挂有人作业牌板。测试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供电,并通知皮带司机。
4、 测试前,测试人员要仔细检查周围巷道的支护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测试工作。
5、 在工作过程中,如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较高、巷道坡度较大时,施工单位应安排人员积极配合测试人员,以保证人员的安全。
6、 在测试工作地点如发现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传感器积尘多或监控、通讯电缆不符合标准,测试人员应与跟班电工进行整改。
7、 对监控系统三闭锁测试不正常的工作面,必须及时切断工作面闭锁范围内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撤出工作面的人员,汇报调度室及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并根据反指示及时整改,在全部整改后,在进行一次功能闭锁测试,确认正常后,通知调度室,经调度室核实后,方可恢复供电,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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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监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