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发生的坠落事故,称高处坠落事故,简称高坠事故。
一、"三宝"防护措施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安全"三宝"。在作业现场人员应做到:①进入作业现场的职工要戴安全帽;②高空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③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
二、"临边、洞口、井口"防护
临边、洞口、井口防护栏、防护盖板在大部分作业地均有设置,但存在着不够规范、易被挪动或效果不佳等问题。因此,在作业现场必须做好各项临边、井口的防护,同时建议对一些高处坠落防护设施应设专门进行研究与制作,如对于洞口的防护盖板可研制一些用于不同洞口尺寸的"安全盖板",既不可挪动,又有明显标识,这类安全设施对预防高处坠落是十分有利的。
三、把好九道关
(1)材质关,严格按规定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如板子、锣纹钢等)。
(2)尺寸关,必须按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立杆、横杆、栏杆等。每个平台所使用的圆木、板子,必须选择质量较好的新材料,不得使用虫蛀和断裂的木材。
(3)铺板关,架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保持清洁、平整。木跳板厚度必须达5cm。
(4)栏护关,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侧设1m高的栏杆和立网。
(5)连结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高于7m的架子必须连接牢固,不得摇晃。
(6)承重关,脚手架均布载荷,不超过27MPa。如超载,应采取加固措施以保证安全。
(7)上下关,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马道或阶梯。严禁施工人员从架上爬上爬下,造成坠落事故。
(8)挑梁关,悬吊式吊蓝脚手,除吊篮按规定加工、设篮护和立网外,挑梁架搭投要平坦和牢固。圆木规格(小头)直径不得小于10公分,方木板厚度均匀,不得小于5公分;
(9)检验关,各种架子搭好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操作
四、梯子
由于梯子不牢固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是较多的,因此要求:
(1)梯子要牢,采场主要人行井梯子必须使用35-45毫米的角钢制作;制作梯子的材料必须用直径为16-18mm圆钢或锣纹钢制作,踩档之间距离不得大于30公分,每把梯子高度不得超过3米;挂桩间距不得超过2米。
(2)踏步30cm-40cm;
(3)与地面夹角60°-70°;
(4)底脚要有防滑措施;
(5)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五、认真执行规章制度
在防治高处坠落事故方面,需要加强的主要是:
①对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材料的进场验收,周转使用的复验;
②对一些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环节,列为危险源点管理,并设专人随时检查;
③加强防坠落设施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应规定检查内容、检查次数,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杜绝由于这些设施的变化而形成事故隐患。
④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能进行高处作业。
⑤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对于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经确认完好后,才能投入使用。
六、具体措施
(1)使用的竖井、天井、溜井等必须及时封闭好;临时启用停用必须有安全措施,用后及时封闭;暂停或待用井及采场切割井开拓后应临时封闭或有防坠措施;
(2)使用的溜井井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落的围栏、格筛、照明、警示牌和人员安全通道;竖井下掘施工,井口必须严密封闭和有坚实的连动安全门,井口附近随时保持清洁,无杂物;
(3)提升井、人行井井口和中段的连接口,应有围栏,安全门,人行道,照明和阻车器;专用人行井必须有合格的梯子间和梯子;
(4)三井作业、井上井下必须有可靠的联络信号、防坠措施;
(5)高空作业所用的吊盘、吊罐、升降台、工作台(棚)、安全棚等,必须坚固安全;连接部位无变形并有坚实可靠的锁紧装置钢索的断丝和磨损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5)高空作业的升降台和行走台以及高层作业现场周围;矿山山地人行道旁的悬崖陡坎处必须设坚实的围栏;
(6)为生产、生活需要所设的坑、壕、池和高层间预留孔、电梯间等必须有围栏或盖板;
(7)建安工程必须有符合规程的坚实脚手架、踏板、围栏、安全网,脚手架等的拆除,须按规定操作,严禁由上往下乱扔;
(8)高层建筑用的提升设备,必须有可靠的限位、制动、避雷接地装置,并定期对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安全制动装置进行重点检查;
(9)高空作业(高层施工、吊罐、井筒安装、维修等)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安全训练,合格者方能上岗作业。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