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为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正常运行时供电电源分列运行,一旦某一回路电源突然停电,通过倒闸操作,能迅速恢复供电,保证了矿井供电的可靠性与连续性。
地面变电所10kV配电所的10kV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该接线简单清晰,供电安全可靠性高。变电所10kV配电装置采用GG-1A(FⅡ)防误型固定高压真空开关柜(五防"闭锁功能: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误入带电隔室;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接地线送电;防止带电挂接地线)。为矿井的安全可靠供电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矿井一、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线路供电,一旦主电源突然停电,备用电源能很快投入运行,确保了供电的可靠连续性。
矿井建有完善的停送电管理制度,一遇问题时,电气操作人员,能依照制度进行处理。使用双电源,一路断电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不能及时恢复供电时,必须撤出井下人员。
1.检修、停电时,必须制定停电及恢复供电的措施。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
2.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3.安全监控系统当电网停电后,系统有备用电源并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
4.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5.矿井变电所禁止装设负荷定量器
6.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每班必须有人守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