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巷道贯通爆破
巷道贯通必须绘制准确的贯通施工进度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
及剩余贯通距离。当贯通的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m(有冲击地压倾向的巷道在相距30m)前,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贯通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停掘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处理瓦斯。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班组长必须必须每班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0.8%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入口必须设置栅栏和有专人警戒。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爆破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当贯通距离剩余20 m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给出准确的贯
通控制距离及中、腰线,钻眼工和爆破工要严格按照中、腰线打眼。
(2)贯通爆破前,要检查贯通地点的受压及支护情况,有明显
压力显现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先进行加强支护。
(3)贯通距离剩余20 m内每次爆破前,所有警戒地点设置好警
戒,确保无误后方准爆破。接不到迎头带班班组长的撤离命令,警戒人员不准撤离警戒。
(4)当巷道贯通距离剩余5m时,必须在工作面中心位置用长
钎子打超前探眼,探眼深度为进度的2倍,以确定准确剩余距离。
(5)贯通距离剩余2m时,必须采用,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进行贯通,小断面从巷道底部导硐贯通,然后用爆破震动配合风镐刷大方法将巷道刷够设计要求。
(6)贯通时,通防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跟班在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7)贯通后现场班组长必须将贯通的详细情况及时汇报区队值班室和矿调度室,如有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按预测位置应贯通而未贯通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查明原因,重新采取专项措施贯通。
二、接近老空区的爆破
老空区往往积存有大量的水、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如果不慎爆破掘痛老空区,就可能发生突然涌水、人员中毒和瓦斯爆炸等恶性事件。因此,在接近老空区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爆破地点距老空区15m前,必须通过钻探眼等有效措施,探明老空区的准确位置和范围、瓦斯、积水及发火等情况,针对查明的情况,修正或调整安全措施,否则不准装药或爆破。
(2)穿透老空区爆破时,必须撤离人员,并在无危险地点爆破。爆破后,必须在查明老空区情况,确认无危险时才允许恢复工作。
(3)钻眼时,发现煤(岩)变松软、炮眼内出水异常、工作面温度骤高骤低、瓦斯量增大等异常情况,说明工作面已临近老空区,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爆破条件具备时才可以装药爆破。
(4)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否则不准装药爆破,以免误通老空区,发生透水、透火、大量涌出瓦斯爆炸等事故。
三、接近积水区的爆破
透水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事故之一。由于积水区资料不全或测量不准,往往容易发生突发性爆炸透水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淹没设备、冲毁设施等重大事故。在接近积水区爆破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接近积水区时,要根据地测部门提供预测预报中已查明的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排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否则禁止爆破。
(2)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
(3)发现煤岩变松软、潮湿以及炮眼渗水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爆破。如正在钻眼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并不许拔出钻杆,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四、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却无爆破以外的方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五、《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
(2)炮眼必须封满炮泥。
(3)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不准爆破。
(4)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
(5)爆破前,班组长必须布置好警戒并在现场指挥。
六、松动爆破是在工作面前方向煤体深部的高压力带打几个深度较大的炮眼,装药爆破后使煤体破裂松动、消除煤质的软硬不均现象,形成瓦斯排放的渠道,在工作面前方造成较长的低压带,使高压带移向煤体更深的部位,故可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发生。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巷道,一般在工作面布置3~5个钻孔(不得少于2个),孔径40mm左右,孔深7~10m(不得少于7m),钻孔底超前工作面不小于5m,每孔装药量为3~6㎏,封泥长度长度不得小于2m。爆破后在钻孔周围形成破碎圈和松动圈。破碎圈内的煤呈碎屑状,已失去承载能力,成为排放瓦斯的通道。松动圈内的煤呈破碎状,使煤软硬更加均匀,并形成瓦斯排放渠道。
松动爆破时,必须有撤人、停电、警戒、远距离爆破、反向风门等措施。
七、过断层爆破的安全措施
1、地质特性
断层破碎带与一般的软弱围岩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前者破
碎,后者软弱。从单轴抗压强度来说,前者均高于后者。但前者的自稳能力小于后者。
2、破碎岩层爆破技术
断层破碎带的爆破除采用常规的缩短循环进尺,控制装要量外,关键是合理设计周边部位的钻眼,装药参数及装药结构,保证良好的成型,尽可能避免对巷道围岩的扰动破坏作用。即尽可能维护巷道轮廓线以外围岩的原始状态,除要求良好的成型外,还要求爆破产生的地震动强度最小。其次还应采取适宜的掏槽形式,钻爆参数及起爆顺序。
减轻地震动控制爆破技术 :
⑴最大一段允许用药量的确定
一般由类似工程条件的工点实际测得的爆破震动速度衰减规律公式计算,计算式为:Qm=R3(Vkp/K)2/3
式中 :
Qm——最大一段允许用药量
Vkp——震速安全控制标准
R——爆源中心至震速控制点的距离
K——与爆破技术、地震波传播途径介质的性质有关的系数
⑵掏槽形式的选择
根据以往有关巷道爆破震动速度的观测数据,选用楔型掏槽。这样不仅可以有效的控制震动速度,而且容易掏出槽来,且能使掏槽的单段用药量减小。
⑶选择合理的段间隔时差
为避免爆破震动叠加作用,雷管跳段使用,其时差控制在100ms左右。
⑷循环进尺的选定
主要根据地质条件、进度安排进行,根据本巷道的地质情况及工期要求,循环进尺控制在0.75~1.2m范围内。
⑸爆破参数的选定
爆破参数的选定按照计算法结合工程类比法确定,并经现场试验
进行检验调整。
①炮眼深度L
以循环进尺作为炮眼深度,掏槽眼加深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