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眼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光爆图表进行操作,打眼要掌握好平、准、直、齐,并预防断钎;
2.打眼前,必须详细检查工作面是否有残药、瞎炮,严禁在残眼上打眼。
3.打眼期间严禁进行与打眼无关的工作,打眼与装药不能平行作业。
4. 放炮时,必须打开井盖门,井下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距井口棚20m外的地方,同时切断井筒内的一切电源。
5.药卷装入炮孔前必须将孔内岩粉清理干净,避免半爆、拒爆和发生爆燃留下残药。
6.在潮湿和有水的炮眼内装药时,为防止炸药受潮变质影响爆破效果,药卷外应加防水套。
7. 放炮后,班组长、信号工、安全检查员应彻底清扫吊盘、模板和设备上的浮矸,检查井壁围岩、井帮危岩应及时凿掉,清扫完毕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8.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放炮后加强通风,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以不大于10m为宜。
10.放炮后通风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否则禁止人员下井。入井后应及时查看机械设备情况,清扫吊盘浮矸。
11.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联线不良造成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 中拉出电雷管,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管吹未爆残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和炸药。
(5)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2.风带连接头要绑扎牢固,以防脱落伤人。
13.雷管与炸药不能同时装入吊桶上、下井。
14.爆破母线,联接线和雷管脚线不能与导电体相接触,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