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GBJ201-83规范中爆破工程的规定要求,制定本采石场爆破安全措施.采石场爆破安全措施.
采石场爆破石方备料施工,由项目长与工程部长负责,落实给采石场工程队队长,负责现场指挥、操作、安全、质量、数量、进度,所有参加爆破工作人员,都必须受过爆破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安全规则,并经县、市公安局考试合格,方可参加爆破工作。
一、 火工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索)的定货采购:
严格遵照公安部门的要求,按照爆破器材的品种、性能参数,适用条件、包装质量,供货能力,储存条件,选定优质名牌厂家供销货,按采石工程进度,分年、季用量签订合同进货。
二、 爆破器材的运输:
必须办理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使用汽车运输照有关规定。
(1) 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司机驾驶;
(2) 能见度好时车速不得超过40KM/H,在扬尘、起雾、暴风雨等天气时车速减半;
(3) 平坦路段车距不小于50M,山区不小于300M;
(4) 遇有雷雨,车辆停置应远离人群、村庄、建筑物的空旷处;
(5) 遇冰、雪冬季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三、 爆破器材的储存与管理:
(1) 设专用库(室)分别储存炸药、雷管、导火索。专室专人管理,不得任意堆放;
(2) 爆破器材储存库(室),需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可。保管人员需持证上岗;
(3) 储存库区周围建双层剌网,围网至库房距离不小于50M,高度不低于2M;
(4) 值班室在围墙外不小于50M;
(5) 设保卫人员,轮流值班,派专人管理,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放必须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6)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7) 库内严禁烟火;
(8)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部门;
(9) 严格按照规定存放爆破器材;
(10) 库房内不装电灯,使用安全电筒,并注意防雷;
(11) 按规范要求检验,确认失效的经报公安部门检查核对,项目长审批后,方可销核。
四、 加强采石场爆破工作安全措施:
首先要严格爆破组织施工,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各负其责,对施工现场,人员过路车辆、行人、牲畜、电力、电话线路,均应注意防护,不得造成任何人身伤亡,避免、减少一切损失,并要求以下安全措施:
(1) 悬崖高空爆破施工:正确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
(2) 造孔人员,要根据爆破参数,科学合理确定炮孔布设位置及深度;
(3) 要安全使用风稿、凿岩机,按炮孔位置,深度、角度成孔;
(4) 安全装药与封堵:专人负责装药,严格使用炮(木)棍分层轻轻压实,防止用铁棍、以免火花引爆,防止雷管受击起爆;
(5) 设立安全警线:根据爆炸装药量等设置安全半径及警戒线,起爆之前,人员机具撤离到安全线以外。
(6) 要注意做好爆炸后的清检及瞎炮处理工作:
在爆炸时要注意听炮数,然后而心停几分钟以防迟爆炮伤人,起爆后爆破先进入现场清点,是否有哑炮,如有,必须及时声明,然后处理,当检查确保安全后,撤除警戒,安安排人员选石、劈石、解小码和进行下轮爆破工序。
爆破队长为进行爆破作业的承包人,对所有因爆破涉及有人身、工地和周边财产采取保护性措施,并对由于爆破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伤亡)以及石料场工程或公私财产行人,通过车辆,牲畜、田地、果树、公私财产和有关爆破产生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