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 1、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瓦斯浓度规定,根据我矿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几条要求:
??????? (1)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0%,超过时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并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报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 (3)采掘工作面中瓦斯浓度达到0.75%时,必须停止使用煤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5%时,严禁放炮。
???????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在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中,局部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 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不包括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时,方可开启电器设备。
??????? (4)已停止运转的局部通风机在恢复通风时,必须先检查瓦斯,确认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75%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同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
???????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处理。
??????? 2、矿井因检修或停电,地面主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必须有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 ⑴矿井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前,井下瓦斯排放工作应按下列顺序进行:首先由变电所先给地主要通风机送电,恢复通风20分钟后,瓦斯检查员从进风井开始,逐段检查瓦斯浓度,证实全风压通风系统内所有地点的瓦斯浓度都不超限,方可通知平地变电所往井下中央变电所送电。其次要检查所有安装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都在0.5%以下及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进行瓦斯排放。
??????? ⑵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区域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 根据瓦斯三级排放制度,制定出专门瓦斯排放的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的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75%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采用"T"型排放法与分段排放法结合进行排放瓦斯。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且掘进工作面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75%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的电器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 3、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若停工区内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又不能及时处理,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该区,必须事先排放其中聚集的瓦斯,并检查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7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 4、全矿井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配齐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使用的瓦斯鉴定器必须合格,否则禁止使用;检查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 5、瓦斯检查严禁空班漏检,每班巡回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若出现高瓦斯区,每班至少检查3次;暂时不生产的备用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凡安设瓦斯传感器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与瓦斯传感器读数对照,有误差时,先以读数大的为依据,调度室监控维修人员必须在8个小时内解决。
??????? 6、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每次检查的瓦斯浓度必须如实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要填写检查到的最高浓度数。发现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并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发现重大不安隐患要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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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防尘措施
??????? 《煤矿安全规程》第152条规定:"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第155条规定:"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 1.矿井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地面设两个1000m3的水池。(水池同时为防灭火服务)供水系统必须设计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
??????? 2.防尘水管路达到所有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翻笼运输机转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等,并要进行喷雾除尘。
??????? 3.井下所有主要运输巷道主要回风巷,上下山开口在掘进的巷道中所设防尘洒水管路需每个100米安设一个三通,并设阀门以供清洗巷道时使用。
??????? 4.所有回采工作面都要进行煤层洒水,并需采用水泡泥,喷雾或其他综合防尘措施。
??????? 5.所有巷道掘进即都应配备专用除尘措施。
??????? 6.在岩巷工作面积和低沼气的绝境工作面要配备抽出式除尘设备。
??????? 7.锚喷支护巷道要采用除尘器等设备。
??????? 8.呼吸性粉尘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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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预防井下火灾的措施
??????? 1、井口检身工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入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烟火,严禁穿化纤服的人员入井。
??????? 2、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携带一盏合格的防爆矿灯,不合格的矿灯不准入井,严禁在井下拆卸、修理、敲打、撞击矿灯或更换灯泡。东、西风井主通风机司机需要下井检查时,必须使用矿灯照明。
??????? 3、井下禁止使用汽油机和柴油机,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严禁吸烟和点火(包括井口、灯房),严禁使用灯泡、电炉和其它电器取暖。井下和井口处需要从事电焊气割等工作,必须由机电科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工作,否则严禁作业,措施不得通用。
??????? 4、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矿用安全炸药和雷管,不同厂家生产的炸药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混合使用,严禁使用变质炸药或其它非矿用炸药。
??????? 5、井下必须使用发爆器放炮,严禁使用动力电缆、架空线、矿灯等电源放炮;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放炮员担任,装配引药、装药、连线和通电放炮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绝缘程度要好,严禁利用放炮母线或脚线与发爆器作碰火实验。
??????? 6、炮孔封泥应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即内装水炮泥,外部装粘土炮泥按规定充填封实,对无封泥或封泥不足的炮眼严禁放炮,严禁放空心炮、明炮,糊炮。
??????? 7、井下所有地点必须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电器设备,井下使用的电机车、电瓶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矿井每月组织一次机电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杜绝失爆现象存在,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 8、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及电缆。
??????? 9、所有电机车运输的巷道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在与运输轨道上山、掘进头、无风盲巷,和其它与运输大巷有轨道相连接的巷道之间以及地面生产系统进入井筒的轨道,应安装绝缘道夹板,防止感应电或雷电进入掘进工作面、停风的盲巷或井下。
??????? 10、井下机电硐室及相临的两侧巷道5m范围内全部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包括砌碹、水泥支架、金属支架和水泥背板联合支护),并备不少于0.5立方米的灭火砂、三台灭火器及绝缘工具等。
??????? 11、凡有电机车的运输大巷和产生煤尘的巷道要每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采煤工作面上、下副巷每30m按设一个三通阀门,以利于冲刷巷道和消灭粉尘,防止煤尘爆炸或火灾事故的发生。
??????? 12、井下供电线路和各种信号线路,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电缆;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卫生;防护装置齐全、绝缘用具齐全、图纸资料齐全;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
??????? 13、井下必须选用合格的阻燃电缆;老化、绝缘能力差的电缆要及时更换;井下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胶带,其它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 14、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操作方法,并熟悉本工作区的灭火器材的存放地。
??????? 15、加强爆炸材料管理,矿井每月组织一次矿井爆炸材料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16、所有入井的电缆、皮带等橡胶制品必须做不延燃试验,试验合格,并要求有入井前的记录、签名、台帐,方可入井,否则不准入井;入井的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验收,合格后产品方可入井,否则不准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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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 1、充分利用井下水源,利用位能进行静压供水,完善防尘系统。
??????? 2、坚持工作面无防尘设施不施工制度,工作面施工前必须安装好防尘设施。井下巷道根据通风设计合理调节风量,控制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最高风速不超过4m/s,最低风速不低于0.25 m/s。
??????? 3、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防尘管路,设置水幕、水针,放炮前开启水幕净化空气;使用水炮泥放炮;采用湿式凿眼或用水冲钻孔,放炮前后要撒水降尘。
??????? 4、井下所有装、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一翼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及进、回风斜井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机巷、回风巷各安设两道净化水幕,放炮前必须开启,水幕能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 5、建立矿井洗尘制度,消灭煤尘堆积现象。主要大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刷白,大巷进行刷白和冲刷粉尘要有记录可查。
??????? 6、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 7、各转载点必须安装喷头进行喷雾降尘,防止煤尘飞扬,并经常进行喷雾撒水降尘和定期清除浮煤。
??????? 8、掘进工作面严禁风钻无水打眼。
??????? 9、通风队防尘工要经常巡回检查,及时掐接防尘水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小问题及时修,一般问题不出班,大问题不过天。防尘水管距掘进迎头不能超过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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