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口使用电氧焊措绳,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一、施工组织:
作业时间:2012年5月26日
作业地点:副井口
作业内容:副井口使用电氧焊措绳
施工负责人:张国现 安全负责人:程冠军
施焊人: 瓦检员:
安全检查员: 监管人:
二、电氧焊施工前准备:
1、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措施,并在所附措施签字表上签字方可施工。
2、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与调度联系,请示当日值班矿长,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施工前联系通防科派专职瓦检员全程跟随施工。
4、通防科派一名专职瓦检员负责施工前和整个施工过程中的瓦斯监测,只有当施工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且无局部瓦斯积存时方可允许使用电氧焊。
5、施工前认真检查施工中有关设备,保证设备完好。
6、在施工地点,施工人员配备2个合格的灭火器,并且保证有充足的水源。
7、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8、参加施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证上岗。
9、施工前,认真清理施工地点附近20米内可燃物、杂物,并用清水喷洒施工地点及附近,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潮湿。
10、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来操作,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必须接地,电缆和焊把手柄必须绝缘良好,焊接地线不得接在钢丝绳、管路、井架、轨道等上且必须设专用电缆。
11、氧气瓶、乙炔瓶分装分运,两气瓶相距大于7米,气瓶与施工人员距离大于15米。
12、氧焊用的火种只允许氧气工携带,其他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
13、施工地点周围10m范围内,要根据情况对附近电缆、管路等设备设施,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有效防护,并在施工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防止火星和物品落入井筒中。
14、电焊机的电源开关的停送电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停送电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施工安全措施
1、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瓦检工的指挥,当施工现场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立即停止电氧焊施工。
2、施工人员施工中要听从施工负责人指挥。
3、施工人员要及时浇灭焊接时产生的火星火块,防止因此引起事故。
4、电氧焊施工中对附近设备根据情况进行有效的防护。
5、电氧焊工作结束后,再次用水喷洒施工地点,且留人不小于一小时的监护,确认无误后,汇报调度方可离开现场。
6、电氧焊工严格按照本工种操作规程执行。
7、使用电焊时,电气设备的接火、开关的停送电由专人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停送电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电焊与氧焊严禁同时进行。
9、未提到的操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此项工程,全程、现场跟班上岗,具体安排指挥施工,落实措施的各项规定。
机电运输队
201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