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煤层材料运输巷掘进需在副井筒铺设岔道,施工中需要气割作业,为了保证施工安全,特制订此措施。望现施工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
一、 施工时间:2012年12月19日
二 、施工地点: 副井筒
三 、技术负责人:程俊友
四 、安全负责人:明长军
五、 施工人员:
六、 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氧电焊作业规程》。
2、搬运或运输材料时,运输工具必须能承受器材的重量且放置平稳,必需对器材加以固定,搬抬器材前,应先清理现场道路上的杂物,以防器材滑落或摔倒伤人。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运送到指定地点。
4、必须由瓦检员检查施工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20米范围内无瓦斯积聚现象方可施工。
5、清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且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现场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器,水桶等器材。
7、采取措施防止火花溅落在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人员身上,必要时停止作业。
8、搭接电源时,搭接点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接点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9、搭接电源时,必须执行断电后验电放电制度。
10、作业完成时电气设备必须恢复防爆性能,应反复检查现场1小时后无异状方可离开。
11、各气瓶相距5米以上,距明火点10米以上。
12、在气割或电焊施工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钢板或铁锨上面铺一层湿沙,接受气割火花或焊渣。并对气割火花、焊渣经常性、多轮次洒水灭火。
13、 作业过程中应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作业情况应随时报告调度室。
14、焊条头、废料件不得乱仍,应就地放置,离开时及时清理送出地面。
15、作业完成后要有专人负责观察两小时,没有火源等异常情况发生方可离开。
15、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执行。
水井湾煤矿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