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要求:
(1)、揭煤采用远距离放炮,全断面一次揭开。放炮位置设在距井口5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揭煤由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
(2)、施工前,必须按炮眼布置图要求布置炮眼,装药放炮。
(3)、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下井,并随身携带。
(4)、打眼作业时,在距正头3米处挂一台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2、安全技术规定
(1)、总则
在掘进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严格按照施工措施组织施工。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2)、通风、瓦斯与放炮管理规定
1)、揭煤选用2×11KW对旋式轴流通风机通风,风筒距迎头距离不超过5米。
2)、局扇必须安装“风电闭锁”,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安装“瓦斯电闭锁”装置,并确保完好使用。
3)、施工中,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一旦瓦斯超限,必须汇报调度室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巷道迎头、高冒区、电器设备附近10米范围内及其它需要检查的地点,必须巡回检查,并作好记录,正确填写牌板和手册,及时汇报调度室。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本次揭煤采用远距离放炮作业,炮眼必须按照炮眼布置图施工,用粘土作炮泥把炮眼封实。
6)、放炮前首先开启防尘水幕,理顺风筒,确保炮烟、粉尘全部排出并有效除尘处理,减少粉尘、炮烟危害。
7)、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规定,炸药、雷管必须入箱上锁,钥匙由放炮员专人保管并随身携带。
8)、装药前,停止所有电力电源,雷管脚线必须扭结,远离导体并用绝缘胶布包好,严防杂散电流引起爆炸事故。
9)、加强放炮警戒工作,所有井下人员必须全部撤至地面,严防人员误入。
(3)、工作面钻眼作业安全措施
1)、打眼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找净活石悬矸。
2)、打眼过程中,随时注意钻孔情况,发现可疑现象,必须立即停止打眼,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请示处理。若有安全危险,立即撤出人员,严禁冒险蛮干。
3)、打眼必须采用湿式作业,防止粉尘危害。眼打好后,把风水管收好,堆放在指定的地方,搞好文明施工。
4)、打钻前必须将永久支护架设到工作面迎头。
5)、工作面必须设一台灵敏可靠的电话。
6)、加强通风管理,严格按规定配风,且风筒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
7)、在打钻过程中发生顶钻、夹钻、瓦斯异常等现象,必须停止钻进,经分析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
8)、岩眼不得打入煤层,眼底距煤层应保持0.2m的距离。如果岩眼已打入煤层,必须在眼底的岩石中充填0.2m的炮泥。
(5)、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为防止放炮诱发突出和降低放炮时突出的强度,应采用金属挡栏。金属挡栏是由槽钢排列成的方格框架,框架中槽钢的间隔为0.4m ,槽钢彼此用卡环固定。使用时在迎工作面的框架上,再铺上网眼为20×20mm的金属网,然后用木支柱将框架撑成45°的斜面。挡栏为一组(两架挡栏组成),其间距6m。
2)、揭开煤层后,在石门附近30m范围内掘进煤巷时,必须加强支护,严格采取防突措施。
3)、雷管、炸药等火工品必须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非火工品操作人员严禁操作火工品。
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爱护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非正常损坏的要照价培偿。恶意敲击的,一经发现,要给予重罚。
5)、各工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是培训合格人员,持证上岗。
6)、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加强自保和互助保安,防止操作工具或传递物料伤人事故发生。
7)、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及有关辅助、管理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签字后才能上岗作业,对不详之处一定要弄清楚。末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