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厂內汽运焦粉与外购汽运焦粉量日益增多,汽运车辆进入煤仓頻率高,汽车司机、吊车工在卸车和抓倒料的过程中,暴露了很多不安全的问题。为了強化煤仓安全管理工作,设备大班特制订如下安全措施:
1 为了确保本区域行人的人身安全,汽车在运送物料进入煤仓前坪时,汽车的行驶速度必须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下,否则考核汽车司机200元/台次。
2 汽运焦粉在进入我煤仓之前,汽车司机必须与我吊车工取得联系,做好安全交底,并且根据吊车工的要求将焦粉卸在指定的位置,否则考核汽车司机100元/次。
3 汽车司机在做安全交底之前,必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如有穿戴不规范者,吊车工有权终止汽车司机卸料作业,如不听吊车工劝阻,考核汽车司机200元/次;吊车工如不未发现或未制止汽车司机,考核吊车工50元/次。
4 汽车倒车时入我煤仓前,必须鸣笛并且以5公里/小时的速度,慢慢驶入煤仓,否则考核汽车司机200元/次。
5 吊车工听到汽车鸣笛时,立即停止作业,并且集中精力注意汽车驶入的情况,确保吊车抓斗与汽车保持3-5米的距离,以免与汽车产生碰撞,造成设备事故,否则考核吊车工50/次。
6 吊车工必须等汽车卸完料,并且汽车驶出煤仓外后,方可进行倒料作业,否则考核吊车工50元/次。
7 汽车司机卸完料后,汽车货箱必须在煤仓内复位,再驶出煤仓,防碰撞上方建筑物,否则考核汽车司机100元/次。
8 汽车司机完成一天的倒运焦粉任务以后,必须与吊车工进行安全交底闭环,否则考核汽车司机200元/次。
以上安全措施,希望有关单位和人员遵照执行。
设备大班
2014-8-27